摘要:近日,福建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落实共同责任,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防范已关闭取缔无证采矿点“死灰复燃”和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生。
近日,福建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落实共同责任,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充分利用“福建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由乡(镇)政府巡查、相关部门查处、县级政府组织关闭取缔的长效机制,防范已关闭取缔无证采矿点“死灰复燃”和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生。
据介绍,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开展地热资源勘查开采专项检查、开展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核实查处工作、切实组织做好“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管理。
《方案》强调,要坚决关闭取缔无证非法采矿点,严厉查处违法开采矿山和不按规范要求开采的矿山;整治打击矿山企业分割采区非法转包他人开采的行为,非法获取或非法转供火工品、电力、煤炭准运凭证等行为,煤炭和稀土等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非法交易行为;及时消除尾矿库的安全隐患,治理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加强对稀土、煤、饰面石材、建筑石料、寿山石等非法违法发生率较高的矿种以及永定县、新罗区、大田县等重点地区的监控。
此外,对在检查、抽查中发现非法违法采矿点数量居全省前五名的县(市、区),由福建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专项办)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委托省专项办对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通报;发现非法违法采矿点数量居全省前三名的设区市,由福建省专项办报请省政府予以通报。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