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宣贯《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来源:西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时间:2014-07-24
摘要:7月23日上午,西安市建委组织各区(县)、开发区建设局,市地铁办、市城改办建设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及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共200余人举办了《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专题技术讲座。目前,该《规程》是西北地区第一个关于预拌砂浆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7月23日上午,西安市建委组织各区(县)、开发区建设局,市地铁办、市城改办建设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及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共200余人举办了《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专题技术讲座。
  
  西安市建委副巡视员侯钢平主持了讲座,长安大学李晓光教授重点对规范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做了详细的讲解。此次讲座对促进西安市预拌砂浆的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减少建筑粉尘对环境污染,促进绿色施工,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和建筑工业化水平等都起到积极的作用。目前,该《规程》是西北地区第一个关于预拌砂浆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以下为《规程》原文:
  
  各区、县、各开发区建设局,市地铁办、市城改办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施工图审查、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已经省住建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编号为DBJ61∕T85-2014)并颁布实施,为贯彻执行该《规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用砌筑、抹灰、地面和防水工程等普通预拌砂浆的生产、选用、产品验收、施工和施工质量要求。
  
  二、《规程》的技术要求
  
  该《规程》对建筑工程用砌筑、抹灰、地面和防水工程等普通预拌砂浆的生产、选用、产品验收、施工和施工质量等均明确提出了相应指标要求,特别是专门提出了设计选用、生产质量控制、产品检验和普通预拌砂浆取样方法。《规程》中明确了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与一般工业设计、市政工程设计过程中,建筑用砌筑、抹灰、地面和防水工程砂浆应选用预拌砂浆。《规程》还对我市推广应用的普通预拌砂浆与传统(现场)拌制砂浆强度等级对应关系详尽说明,以便建设工程设计选用时参考。《规程》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生产设施、生产控制、生产质量管理和产品检验等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产品检验规则、施工操作和施工质量验收等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和具体要求。
  
  三、执行《规程》的相关措施该《规程》的颁布执行,为我市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技术依据。为使《规程》落到处,确保预拌砂浆的质量,市建委要求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普通预拌砂浆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做好技术、质量把关工作,各生产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不符合《规程》技术要求的不得出厂销售,同时应建立健全各生产环节对应的质量保障制度与措施,严把生产质量关。为使产品质量实现可追溯和便于监管,凡进入建筑市场的预拌砂浆罐上必须标注预拌砂浆字样及生产企业名称。
  
  四、执行《规程》的相关要求
  
  《规程》的颁布实施,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预拌砂浆市场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和工程质量,特别是为提高文明施工程度、改善生态环境、治污减霾提供了新的契机,市建委要求各建设项目责任主体要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禁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的通告》(市政告字〔2013〕5号)精神,杜绝现场搅拌行为,严格执行《规程》各项技术要求,做好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各区县、各开发区、市地铁办、市城改办建设管理部门要宣传推广《规程》,并监督执行,各设计单位要严格按《规程》进行设计,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把审查关,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规程》操作,施工前组织专门培训,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各监理单位要做好旁站及平行监理工作,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各检测机构要做好来样或抽检工作,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市建委将对各责任主体贯彻执行《规程》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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