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砂,是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海洋第二大矿产资源。福建、广东一带是中国海砂资源最丰富的地方。按照当地居民林大声的观察,海砂过去主要用于围海造地、公路路基等“基础型工程”,但是近十年来,海砂用来盖房子,尤其用来盖高楼的越来越多。
6月27日,来自广西防城港市的渔民在茅岭附近的海域抽砂。
在厦门的“鳄鱼屿”上,居民林大声正匆匆赶往码头,准备登船。他的同伴突然说:“你看那些大船,装的都是海砂。”他们身边,就是一个“洗砂场”。大船运来的海砂,在这里经淡水简单冲洗,去除贝壳、垃圾等一些杂物后,就可以拉去卖了。
这个海砂堆砂场,在林大声自小的记忆里就存在。只是这几年,来往运海砂的船越来越大,洗砂的污水越来越多地直接排向海中。不少人开始担心,这么大规模的海砂开采,会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不好的影响。
大量建设工程导致海砂开采热
海砂,是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海洋第二大矿产资源。福建、广东一带是中国海砂资源最丰富的地方。按照林大声的观察,海砂过去主要用于围海造地、公路路基等“基础型工程”,但是近十年来,海砂用来盖房子,尤其用来盖高楼的越来越多。
地产项目越来越多,而可用的淡水砂,或者说河砂却越来越少。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福建的闽江、九龙江,广东的珠江,海南的南渡江等,都出台了限制河砂开采的法规。而房地产项目的大量开发,让建筑用砂市场越来越火爆。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说,福建浅海海砂资源丰富,海砂储量占全国海砂储量的60%以上。因此,厦门的房子有很多都用海砂建造。
2004年8月份,建设部出台了《关于严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见》,其中对海砂的开采、除盐处理、混凝土拌制等过程都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建筑工程中采用的海砂必须经过专门的淡化处理,在钢筋混凝土中,海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万分之六。也就是说,300公斤混凝土中的氯含量不能高于0.18公斤。2007年,国土资源部也出台了《关于加强海砂开采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在2007年底前对本区域的海砂开采现状进行评估清理,清理后对海砂实行采矿权固定年限出让制度,海砂采矿权有效期每次最长为两年;对海砂实行开采总量控制,严禁超总量开采。
但这些制度都无法阻挡海砂开采一年一年走向“大爆发”。
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秘书长卢宝永说,广州也有使用海砂的情况,约占用砂总量的40%~50%,主要集中在番禺、海珠区和增城县一带。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河砂供应不足。2010年公布的广东省管河道允许开采的河砂总量为1300万立方米,而这与当年全广东省7000万立方米的需求量相比,缺口巨大。
海砂开采还需严格规范
福建省砂石协会会长吴文峰介绍说,2005年的时候,福建省的海砂开采极不规范,当时全省只有两家企业取得海砂开采合法手续,其余均为无证开采;海砂开采地点没有经过论证,为了降低成本,大多选择在岸线附近海域,且开采近岸砂坝、砂堤,破坏了海岸的天然防护能力,导致海岸受侵蚀。
现在,这个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海洋主管部门对海砂开采区域进行确定后公开出让,为接下来的透明监管奠定了基础。去年,福州海域采砂临时用海使用权首次公开出让成功,首批三个区块的使用权通过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顺利完成交易,总成交价为1.4亿元左右。这三块海域对海砂开采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一块海域位于连江闽江口矿产与能源区,海砂开采量控制在1200万立方米之内;第二块海域位于长乐市闽江口港口航运区以南的近海农渔业区,海砂开采量控制在800万立方米之内;第三块海域位于福清电厂温排水特殊利用区,海砂开采量控制在500万立方米之内。
2013年初,国家海洋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拍卖挂牌等市场化配置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规定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一次性出让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出让前应当对拟出让海域加强选址合理性分析,开展实地测量,组织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还确定了禁止和严格限制海砂开采用海活动的区域,并鼓励和引导发展深海海砂开采技术,促进海砂开采向深海区域发展。
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司司长于青松介绍说,“这意味着所有海砂开采项目在申请时,都要向国家海洋局提交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评审通过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退回海域使用和环评申请,不再办理用海和环评核准手续。”
寻找海砂替代物,加强海洋生态修复
中国砂石协会会长胡幼奕说,减少海砂使用,有一个办法是寻找海砂的替代品。“我们正在编辑《中国砂石骨料工业大全》一书,在这里面,我们会增加建筑废弃物、海砂淡化及使用的技术指导,增加机制砂应用实例。从替代的角度来说,机制砂替代海砂,是一个重要的出路。”
中国砂石协会秘书长韩继先介绍,机制砂是指通过制砂机和其他附属设备加工而成的砂子,成品更加规则,可以根据不同工艺要求加工成不同规则和大小的砂子,更能满足日常需求。它的原料可以是新开采的石头,也可以是一些矿产的尾矿石。他说:“机制砂是混凝土填充材料的优质替代选择。为缓解我国沿海城市在建设过程中用砂日益紧张的供需矛盾,避免河砂资源过度开采,保护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劣质海砂泛滥问题,应当建立机制砂代替淡化海砂、河砂、湖砂的长效机制,做到可持续发展。”
于青松介绍说,目前,沿海地区的扩张式发展已趋于饱和,部分地区已超出海洋生态所能承受的范围。我国绝大部分海洋环境问题皆由这种粗放型的开发利用方式所引发,海洋环境整体形势不容乐观。因此,需要加强海洋循环经济的发展,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修复。
于青松表示,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正在提高新改扩建项目的海洋环境准入门槛,加大对海砂开采这样的“涉海工程”的环评审查力度,对环境影响不清楚、不明确或者虽然清楚但不能提出减轻污染或者预防污染措施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暂缓核准,对可能导致生态失衡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将环境污染和资源损耗以货币形式反映出来,使高污染、高耗能、高生态伤害的资源型企业付出更大的成本,从而形成对企业和产业集群的“倒逼机制”,促使其向可持续利用的方向发展。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