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严防十类生产安全事故

来源: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4-07-21
摘要:近日,焦作市安全监管局开始在全市金属非金属露天开采矿山、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安全监管局开始在全市金属非金属露天开采矿山、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看待,举一反三;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防止侥幸心理酿成大祸。坚决杜绝焦作市非煤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防十类事故,是进一步减少非煤矿山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有效措施和根本途径。十类事故包括: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喷井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重大海损。
  
  焦作市结合实际,重点严防爆炸事故,确保爆破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规范爆破作业;严格采用分台阶分层开采,严防边坡垮塌事故;严防尾矿库溃坝事故。
  
  此次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7月中旬至7月31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全面排查十类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做到无死角、严整改、真落实。第二阶段为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8月1日至9月中旬,各有关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抽调有关专家,采取查看企业自查自纠报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第三阶段为市安全监管局抽查。9月下旬至10月31日,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设备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尾矿库企业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严格按设计建设和运行,强化安全监测,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对存在十类事故重大隐患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重点跟踪;对整改不认真、敷衍塞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于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