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起新建住宅均需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来源:观点地产网
时间:2014-07-18
摘要:7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今年8月起,北京市所有包括住宅项目在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均需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按规定安装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等。同时,包括老旧小区在内的既有民用建筑也将逐步实施节能改造。
  7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今年8月起,北京市所有包括住宅项目在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均需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按规定安装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等。同时,包括老旧小区在内的既有民用建筑也将逐步实施节能改造。
  
  《办法》显示,对于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标准和规定安装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等能耗计量装置,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设施。新建民用建筑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部分新建民建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或者住宅产业化要求进行建设。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场所、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节能设计指标、绿色建筑星级、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供热方式、供热单位及供热计量收费方式、节能设施的使用与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根据办法,在民用建筑节能运行方面,任何人不得损坏、擅自拆改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层、供热计量装置与调控系统、能耗计量设施等。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经过验收交付后,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供热计量,并与用户签订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用热合同。同时,供热单位应当在民用建筑区的显著位置公示实行供热计量信息及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实行热计量,但供热单位未按照规定方式收取的,用户可以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基本热价标准交纳采暖费。
  
  相关政府部门表示,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增加的建造成本并不会导致房价上涨,反而会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收回增量成本。
  

  据介绍,截至7月初,北京市共有77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截至5月底,累计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的新项目有580个,面积达到2671.7万平方米。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