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记者从烟台市安监局获悉,日前印发的《烟台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中提出,到2015年底,完成省安委会下达的全市关闭非煤矿山215家目标,非煤矿山总量在2011年基础上下降30%以上,全面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19类设备和工艺,所有地下非煤矿山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中等以上规模和省属以上矿山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保持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山东烟台将对非煤矿山开展有史以来最严格的“大整顿”。昨日,记者从烟台市安监局获悉,日前印发的《烟台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出,到2015年底,完成省安委会下达的全市关闭非煤矿山215家目标,非煤矿山总量在2011年基础上下降30%以上,全面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19类设备和工艺,所有地下非煤矿山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中等以上规模和省属以上矿山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保持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关键词:整顿关闭矿山达不到规模一律关闭
“此次整治是烟台对非煤矿山最严格的一次整治。”烟台市安监局局长张建生告诉记者,到2015年底,经扩能、资源整合等措施后,地下开采铁矿达不到15万吨/年、金矿达不到4万吨/年、滑石矿达不到5万吨/年,露天开采普通建筑石料矿达不到5万立方米/年、饰面石材矿达不到2万立方米/年,以及其他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达不到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的,一律予以关闭;期间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立即关闭。
方案提出,相关部门将对确定关闭矿山要吊销或注销有关证照;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备设施;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井筒,露天矿山要恢复生态环境或治理边坡,尾矿库要履行闭库程序;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关键词:安全条件新建矿山从严把关
方案要求,新(改、扩)建矿山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依法审查验收的,严禁从事建设施工、投入生产;生产矿山达不到安全生产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非煤矿山有关证照资质管理,未取得有关证照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地下矿山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2014年底前整改规范到位。
下步,烟台市还将深化六个关键环节专项整治。开展通风防火专项整治,要求所有通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反风试验,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开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全面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提升运输设备。开展采空区专项治理,严格执行采空区充填制度和开采设计,防止大面积冒顶事故。开展防治水专项整治,要求严格执行大雨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毫米停产撤人制度。开展露天矿山边坡专项整治,加强露天转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地下开采活动对地表边坡特别是对高陡边坡的影响,出现异常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要求新(改、扩)建尾矿库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建设,在用尾矿库要严格按照设计生产运行和排尾筑坝,一律不再批准“头顶库”加高扩容,2014年底所有“头顶库”全部安装和使用在线监测系统。
■关键词:岗位培训矿长未取得资格证不得上岗
方案要求,地下矿山和中型以上露天矿山矿长、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矿山外包工程承包单位负责人等四类关键人员,未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不得上岗。
根据规定,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培训,考核实行80分合格线,对不合格的不得发证、不得上岗。地下矿山新招入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参加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要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进行实习,签订以师带徒协议,实习期不少于4个月,实习期间不得独立作业。
烟台市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电视会议
昨日,烟台市政府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电视会议,安排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爱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爱军指出,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攻坚克难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实现非煤矿山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向国际化现代化迈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于爱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从本质上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到2015年底,全市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全部关闭,完成省安委会下达的215处矿山关闭任务,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19类设备和工艺,中等以上规模和省属以上矿山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于爱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推进攻坚克难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