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年起用五年时间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来源:新民网
时间:2014-06-19
摘要:2011~2015年,广西已选择部分矿山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要求在2015年前建成绿色矿山并通过验收;2013年~2018年,全区约100座矿山(大中型矿山为主)达到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基本条件;2015年~2020年,全面开展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到2020年底前,全区其它应建矿山基本达到市级绿色和谐矿山条件。
  6月18日下午,2014年广西环保世纪行调研组和媒体采访团来到贵港,就贵港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进行调研和采访。记者在会上获悉,贵港市正积极推进绿色矿山试点工作,贵港市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头山金矿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
  
  据了解,广西有7个矿山企业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贵港市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头山金矿就是其中一家。会上,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陈传凯介绍,该公司在节约与综合利用、环境治理、科技攻关、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此外,2013年贵港市有6家矿山企业被列入自治区绿色矿山。
  
  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贵港市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政策,对该市三区52家利用粘土矿的砖厂企业进行分类逐步关停。其中,对采矿许可证还有效,其他证照齐全的8家粘土矿企业进行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登记,并注销其采矿许可证的要求。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是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的现实途径。记者从广西国土资源厅印发《广西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规划(2011~2020年)》中了解到,2011~2015年,广西已选择部分矿山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要求在2015年前建成绿色矿山并通过验收;2013年~2018年,全区约100座矿山(大中型矿山为主)达到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基本条件;2015年~2020年,全面开展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到2020年底前,全区其它应建矿山基本达到市级绿色和谐矿山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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