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空置率达22.4% 专家建议停建保障房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14-06-11
摘要:通过对全国29个省、262个县、1048个社区三阶段分层随机抽样访问调查,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发布报告称,2013年城镇地区自有住房空置率为22.4%,其中经济适用房空置率高达23.3%,未能发挥其作用。高空置率还致使4.2万亿银行房贷沉淀于空置住房。
  通过对全国29个省、262个县、1048个社区三阶段分层随机抽样访问调查,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发布报告称,2013年城镇地区自有住房空置率为22.4%,其中经济适用房空置率高达23.3%,未能发挥其作用。高空置率还致使4.2万亿银行房贷沉淀于空置住房。
  
  空置率高于其它国家和地区
  
  由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的CHFS调查称,中国城镇地区自有住房空置率很高,而且迅速上升。2011年为20.6%,而2013年上升至22.4%。据此估算,我国城镇地区空置的住房总量约为4898万套。
  
  据悉,上述空置率包括两类,一类是一套房家庭因故无人居住的住房(简称为“人房分离”),人房分离原因的空置率为5.1%;另一类是多套房家庭既未自住也无他人居住的住房(简称为“多套房空置”),多套空置的城镇家庭比例为17.3%。
  
  调查指出,中国城镇住房空置率远高于国际水平。2000年至今,美国的空置率介于1%-3%。香港地区的住房空置率低于5%,欧盟在2004年的住房空置率调查显示各国平均水平为9.5%。日本2008年空置率为13.1%。台湾地区2001年的住房空置率为17.6%。
  
  此外,更加令人惊讶的是经济适用房空置率高达23.3%。数据同时显示,家庭年总收入最高的25%家庭拥有经济适用房比例最高,达3.2%。“经济适用房存在严重资源浪费和错配现象,未能充分发挥其保障作用”,报告称。
  
  此外,高空置率也造成了极大的有效资金沉淀。空置住房占用的银行贷款,属于资本闲置,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8月,空置住房占据了4.2万亿的住房贷余额。
  
  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主任倪鹏飞点评称,空置率高是大国城镇化加速期的现象,但是在什么样的程度才是合理需要探讨。此外,目前城镇空置率高于农村也值得关注。
  
  住房供给过剩刚需下降地产寒冬将临
  
  调查还指出,截止2014年3月,中国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已高达89.2%,21%的城镇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上述两项数据较2013年的87%及18.6%有较大的提高。同时,刚性住房需求也自2011年至2013年8月间,显着下降3.6个百分点。
  
  报告推算指出,中国城镇地区可实现刚性住房需求上限为2300万套,可以改善型住房需求上线约为950万套,总计3250万套。同时,代表需求的城镇地区家庭自有空置住房为4898万套,代售商品住房约为350万套,总供给为5248万套。
  
  “即使不计算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现有的存量住房可以满足现实住房需求。”报告指出。
  
  中心主任甘犁教授指出,中国住房存量过剩,空置率高。由此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应注重盘活存量,减少浪费。短期而言,可以通过免除租房税费,规范租房市场让空置房产生效益。长期来看,需通过对多套房家庭征收房产税,激活空置住宅。同时,应减少或停止新建保障房,取而代之的是对低收入家庭或农村流动家庭发放租房补贴。
  
  他认为,现有住房年供给的40%即可满足年新增住房需求。由此可见,房价下行趋势已定,中国住房市场的寒冬即将到来。
  
  倪鹏飞则认为,目前房地产潜在增量供给过剩,结构性失衡,目前有不少城市已严重过剩,局部拐点已经来临,总体房地产拐点或于2015年来临。
  

  倪鹏飞赞同建议二手房市场也要活跃起来。增加房产税的同时降低交易税,使得住房市场的过滤机制实现。此外,城乡房地产市场需要统筹考虑起来,以推动农村住房市场化和商品化。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