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江河道“交钱就能采砂” 河岸塌方砂价上涨

来源:央广网
时间:2014-06-05
摘要:据某媒体报道,近日,有广西梧州听众反映说,他们是桂江采砂船的船主,但从两年前开始,他们不得不向当地的一家公司缴纳“采砂管理费”。类似“交钱就能采砂”、“河底已经被挖了三四遍”这样的说法沿江数十公里随处都可以听到,而砂价上涨和挖沙导致的河岸塌方也引起了当地居民的不满。

桂江采砂


桂江坍塌的江岸


桂江坍塌的江岸


  据某媒体报道,近日,有广西梧州听众反映说,他们是桂江采砂船的船主,但从两年前开始,他们不得不向当地的一家公司缴纳“采砂管理费”。类似“交钱就能采砂”、“河底已经被挖了三四遍”这样的说法沿江数十公里随处都可以听到,而砂价上涨和挖沙导致的河岸塌方也引起了当地居民的不满。

  
  在梧州市苍梧县古览村一带的桂江江面,一条采砂船正在作业。
  
  桂江是珠江流域干流——西江水系的一级大支流之一,记者从梧州市长洲区旺村电站沿桂江水路和陆路逆流而上至苍梧县与召平县交界处的古览村一带,共发现采砂船70余条,船身上挂有“建总捞沙”的标志。沙船密集处,高高推起的石子犹如一座座水上荒漠,两岸塌方处,泥土连带着岸上的植物一同滚落在江中,被开采过的深坑上方水面打着漩涡。附近村民的感受最为直接:
  
  居民:过去买沙子28块,30块,现在要100多块了。塌方啊,河道两岸,他那个沙挖走以后,山塌下去,林啊,旱地啊都塌方下去了,那些都是个人、私人种的。
  
  桂江沿岸——古览、京南、长发、倒水、旺村多个村镇的船主告诉记者,他们虽然在此采砂,但却没有《采砂许可证》。
  
  倒水镇船主:没有,没有,这条江上的船全部都没有发采砂许可证。
  
  长发村船主:一条河都没有自己的采沙证。
  
  根据我国《水法》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砂许可证一船(机)一证,有效期为一年。
  
  那么,这些不持有采砂许可证的船主为什么可以在桂江河道内公然开采呢?船主们的普遍说法是:这里的河道被一家公司承包了,能不能采砂,得这家公司说了算。
  
  船主:他们说是他们承包了这个河段,说河沙资源是他的。
  
  有船主说,这家公司印制的“建总捞沙”标志牌取代了本该由政府核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而这张牌,价格不菲。
  
  船主:去他的公司买一个牌要12500块钱。如果不挂他的牌,政府部门也会出来找你麻烦的。
  
  沿江多个村镇的船主们说,沙船每采得一立方米河砂,需要向这家公司缴纳管理费35块钱,收费人员既不穿制服也不出示证件,船主们甚至无法准确说出这家公司的名字。
  
  船主:我们捞了,就要给他们钱。一方(指一立方米)要35块钱。
  
  记者:他们来收钱的时候给你们出具发票吗?
  
  船主:没有发票,就是一个收据。
  
  记者:你们船主和他这个公司之间签过合同吗?
  
  船主:没有合同,也没有关系。
  
  船主:没有合同的,想走就走,想来就来,反正你来到他的地盘,就要交钱给他。
  
  船主:船一靠码头他就来收钱了。
  
  采访中,有船主告诉记者,他们曾持有过政府核发的采砂许可证,但河道被承包时,原有的证件被收回了,如果遇到上级检查,公司的人会提前通知他们停止开工。
  
  船主:以前我们有的,后来通知我们去换证,就收上去了,然后就不发给我们了,后来我们就挂这个建总的牌了。有人来检查就让我们不开工啊,自治区都有人来检查过。
  
  那么,船主们可以对这样的收费的行为说“不”吗?
  
  船主:不给他?你罩我啊?
  
  船主:不可以,打人呐。
  
  这样莫名其妙的收费,不给钱就要打人。据记者调查,从抗交到服从的转变开始于2012年6月的一天,那时刚开始收费,收费人员和采砂人员发生了冲突。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刑事裁定书》中提到,收费的是梧州市灏源投资有限公司,它的收费行为并没有得到授权,收费存在过错,但尽管如此,相关的收费行为也并没有停止。那么这个灏源公司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能堂而皇之的违法收费呢?
  
  记者辗转找到了位于梧州市一住宅小区底商二层的梧州市灏源投资有限公司,并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手机号码致电外出办事的公司负责人梁先生,梁先生表示他们的收费并不高,而船主们所说的采砂许可证都被自己锁在了公司的保险柜里,无法向记者提供。
  
  梁先生:我们才35块钱,价格是低的。
  
  记者:你们有多少条船有采沙许可证呀?
  
  梁先生:条条都有。
  
  记者:那你让你公司的人帮我拿一下,我看一下。
  
  梁先生:钥匙在我这里的,锁在保险柜里了。
  
  记者:为什么不发给船主呢?
  
  梁先生:肯定不发的,他们丢失了怎么办?
  
  记者: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梁先生:我不知道。
  
  据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记载:苍梧县建筑总公司参加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梧州市桂江锡坡滩至古道河段、古道口至京南分界坑河段河沙采矿权出让”项目的投标,后苍梧县建筑总公司与灏源公司签订协议,全权委托灏源公司经营、管理、开采中标项目。
  
  位于苍梧县建设局三楼的苍梧县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欧芝龙说,实际上,灏源公司才是真正的投资人和经营开采者。
  
  欧芝龙:为了符合投标要求,投资方就以我们单位的名义去,因为我们没钱,他有钱。
  
  记者:就是说,投资方是以你们单位的名义去投标,然后中标,然后他自己来经营?
  
  欧芝龙:对对。
  
  记者:你们负责什么呢?
  
  欧芝龙:交税什么的,都要通过我们去啊。
  
  记者:就是该出面的时候,你们出面,实际的经营方还是那个公司在经营?
  
  欧芝龙:对对对。
  
  记者:那他自己去投标,去中标不就行了吗?
  
  欧芝龙:他那个法人不合格,他交给我们管理费就可以了。
  
  苍梧县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李建林告诉记者,那些没有采砂许可证的船只向公司缴纳费用后就可以采砂。
  
  李建林:我们是中标单位,经过我们这边,我们一起合作,这就可以。
  
  记者:就是说他们没有采砂证,只要你们给他发牌了,也可以?
  
  李建林:对,发牌,就可以。
  
  记者:就是说有没有证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认可?
  
  李建林:对对,相当于这么说。
  
  据《梧州市河道采沙管理办法》第六条,通过招拍挂取得河道采沙许可权后,只能由中标人、买受人进行河砂的开采和销售,严禁分包、转包,否则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船主们希望,河道采沙的管理能更加规范,他们更愿意跟政府打交道:
  
  船主:如果按正规程序,他什么证都给我办的话,我愿意去办,那毕竟都是合法的,我跟国家打交道,跟政府打交道的,管理费我都愿意去交。
  

  有关事件进展,中国砂石骨料网將继续关注。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