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建华: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已进入良性和快速发展阶段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时间:2014-04-22
摘要:“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内涵丰富的系统工程,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调结构转方式的明确要求相一致。”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鞠建华表示,经过几年来的工作,我国的绿色矿山建设已经进入良性和快速发展阶段。
  随着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通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我国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将突破600家。
  
  从2011年3月首批37家矿山企业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开始,到今年3月,全国已有600多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期间也只有短短3年时间。如果追溯到2007中国国际矿业大会首次提出绿色矿业,到现在满打满算也不到7年时间。而就在这7年时间内,我国的绿色矿山建设实现了从概念到理念再到共识和行动的一个完美的跨越。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内涵丰富的系统工程,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调结构转方式的明确要求相一致。”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鞠建华表示,经过几年来的工作,我国的绿色矿山建设已经进入良性和快速发展阶段。
  
  理念提升:变“要我建”为“我要建”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包含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矿地和谐等丰富内涵,是矿业开发领域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和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调结构、转方式要求的重要抓手。
  
  我国绿色矿业发展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开展以来,从一些企业的自主自律行为,到国土资源部的倡导和正式纳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和任务,再到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矿山企业的积极响应和社会的赞同认可,已经在全社会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特别是2012年,中国矿业联合会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成为绿色矿山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我国的绿色矿山建设借助这一平台和纽带,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的绿色矿山建设在试点实践、制定规划、标准体系建设、政策研究和建立制度等方面全面推进,取得了令人振奋的进展。”鞠建华表示,绿色矿山建设已经成为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升矿业整体形象、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平台和抓手,特别是十八大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任务,发展绿色矿业更是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和要求,进入了更快发展的机遇期。
  
  建设绿色矿山,理念提升是先导,主体责任是关键。只有发挥好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矿产资源开发水平,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和谐矿群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建矿一处、造福一方的目标。
  
  事实上,这几年来,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在普遍提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热情度在不断提高。在申报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217家矿山企业中,国有企业59家(占27.2%),股份制企业127家(占58.5%),民营企业31家(占14.3%)。
  
  “建设绿色矿山不仅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且正在成为所有矿山企业的自觉行动。这将对我国矿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国矿联副会长、总工程师,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会长刘玉强十分欣慰地说。
  
  创新机制: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建设绿色矿山,制度保障是根本,机制创新是核心,必须始终推进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
  
  鞠建华认为,要确保绿色矿山建设深入持续推进,在制度和机制层面必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与时俱进的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建设内容和要求进行深入研究,构建科学的评价指标;二是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绿色矿山建设的考核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制度,使绿色矿山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三是构建有利于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有效的激励和约束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先进,限制和淘汰落后,以保护和促进各方面的积极性。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联动多级政府、多个部门,又事关企业和社会;既需要技术支撑,又需要政策支持;既需要企业主动作为,又需要政府引导推进。因此,只有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合作、企业社会共建的新机制,才能有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鞠建华表示。
  
  实际上,这几年来,国土资源部及中国矿联一直在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上下工夫,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就2013年来说,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按照国土资源部和中国矿联对绿色矿山工作的整体部署,深入20多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调查研究,寻找典型、总结经验、收集问题,提出多项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在洛阳召开的中国矿业循环经济暨绿色矿山、和谐矿区经验交流会上,中国矿联还与20多个省级国土资源部门、100多家矿山企业专题沟通了和谐矿区建设政策思路。
  
  据中国矿联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史京玺介绍,绿色矿山促进会经常性组织会员单位参与绿色矿山建设专题活动,为会员单位和试点矿山提供了典型示范和经验交流平台。2013年,先后在首钢矿业(全国矿业工作者日举行“绿色矿业,美丽中国”专题活动)、多伦多(加拿大绿色矿业创新研讨会)、河北钢铁(000709,股吧)司家营矿(世界地球日走进绿色矿山)、湖南郴州(会员片会开展绿色矿山考察调研活动)、河南洛阳(矿业循环经济暨绿色矿山经验交流会)、天津(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绿色矿山论坛)组织会员和试点单位开展相应交流活动,受到会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欢迎和支持。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矿联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不仅建立了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网上申报系统,而且还建立了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专家评审办法,并在今年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评审过程进行了运用。
  
  “评审办法包括专家评审的基本原则、评审专家的组成和要求、评分指标的构成等内容,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国家级绿色矿山的申报评审工作,保证了专家评审工作的质量,还实现了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刘玉强表示。
  
  据了解,今年,中国矿联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落地工作。一是结合“绿色矿山政策研究”项目,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收缴、使用、返还等相关政策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政策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二是协助和配合全国政协、财政部财科所、北京绿色矿山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中国矿业绿色发展财税政策研究工作,积极推动和争取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的出台。
  
  选树典型:以试点带动全面
  
  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必须要抓好试点,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营造氛围。
  
  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主管者和组织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试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地积极研究落实扶持政策,要指导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矿山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试点任务。并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支持配套政策不完善、涉及面相对较小、支持力度有限的问题,与有关部门一道,力争在税费、财政、资源配置、矿业用地等方面出台一批针对性强且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鞠建华表示,下一步将对各地的鲜活经验和有效措施进行总结,同时加强与有关部委的沟通,争取将有关措施及时纳入有关国家战略和政策体系,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建设绿色矿山还要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在严格按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和标准,真正遴选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的矿山企业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基础上,还将适时开展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评估,根据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对首批试点单位进行考核,确立国家级绿色矿山。并在国家级试点的同时,加快推进省级试点工作。同时,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由点到面,建成一批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绿色矿业建设示范区。
  
  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动树立矿业领域绿色发展的理念,中国矿联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发挥自身优势,将于近期开展“走近最美绿色矿山、和谐矿区”活动,协助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遴选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典型企业,树立行业标杆,做好宣传推广示范工作。同时,组织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开展以“寻找绿色矿山之美、展示和谐矿区之采”为主题的企业微电影自主原创摄制工作,并择优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展播。
  
  “我们还要对绿色矿山申报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和分类归档,结合行业特点,梳理典型经验和模式,汇编成册,为加强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宣传和推进绿色矿山、和谐矿区文化建设提供基础,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使之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刘玉强表示。
  
  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
  
  依法办矿:
  
  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证照齐全,遵纪守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等;三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
  
  规范管理:
  
  积极加入并自觉遵守《绿色矿业公约》,制定有切实可行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当,责任到位,成效显著;具有健全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推行企业健康、安全、环保认证和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实现矿山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综合利用:
  
  按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和设计,较好地完成了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指标,技术经济水平居国内同类矿山先进行列;资源利用率达到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矿山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的要求,“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利用达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技术创新:
  
  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低于矿山企业总产值的1%;不断改进和优化工艺流程,淘汰落后工艺与产能,生产技术居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重视科技进步。
  
  节能减排:
  
  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达国家规定标准;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成果突出,“三废”排放达标,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环境保护:
  
  认真落实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矿区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制订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目的明确,措施得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明显高于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平均水平,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矿区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土地复垦:
  
  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设计、开采各阶段中,有切实可行的矿山土地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与措施,并严格实施;坚持“边开采,边复垦”,土地复垦技术先进,资金到位,对矿山压占、损毁而可复垦的土地应得到全面复垦利用,因地制宜,尽可能优先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
  
  社区和谐:
  
  履行矿山企业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调整影响社区生活的生产作业,共同应对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与当地社区建立磋商和协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社区关系和谐。
  
  企业文化:
  

  企业应创建有一套符合企业特点和推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企业文化;拥有一个团结战斗、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的企业领导班子和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企业职工文明建设和职工技术培训体系健全,职工物质、体育、文化生活丰富。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