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立法已经启动 水泥等严重过剩行业将受到影响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4-04-03
摘要: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李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环境保护税立法、开征环保税后,其征收并不是对所有企业一刀切,而是针对企业的污染程度差别对待,有助于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李全指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煤化工等行业在开征环保税后,都要受到影响。“
  记者4月2日获悉,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正加紧推进,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完成对送审稿的修改。专家表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煤化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开征环保税后,将受到影响。
  
  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正在为环境保护税做积极准备。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征税对象特殊,征管流程复杂。财税、环保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已经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调研,初步理出环境保护税征管流程,完成了国际经验收集整理和初步的经济数据测算工作。”
  
  “201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向国务院报送了环境保护税立法的请示。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根据征求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该负责人讲到,下一步将对送审稿再次征求意见,修改后提请国务院审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于立法进程,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接受采访时称:“我估计环保税法有可能在两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个环节是国务院,另一个环节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更能体现我们税收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以前的法律从来没有在国务院层面公开征求意见,去年《税收征管法》由国务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应该说开启了一个先例。”
  
  “如果国务院公开征求意见,至少要一个多月才能汇总修改,所以我考虑环保税法不会很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刘剑文告诉记者“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后,今年也不一定通过。因为按照一般情况,法案要经过三审,那就要经过4个月到半年时间。”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费改税是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今后财税、环保等部门将加强协调沟通,努力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扎实做好环境保护费改税征管准备工作。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环保税作为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其主要目的就是用经济手段调控企业环境行为,使企业为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承担相应成本。”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李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环境保护税立法、开征环保税后,其征收并不是对所有企业一刀切,而是针对企业的污染程度差别对待,有助于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李全指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煤化工等行业在开征环保税后,都要受到影响。“太阳能企业是比较典型的例子。做太阳能前端研发因为周期长,没人愿意做,做后端的企业也少,大部分企业愿意做中端,即设备制造,这个环节的污染非常严重。开征环保税后,这些企业一定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此外,刘剑文还告诉记者,环保税立法还有助于稀土出口问题的解决。“我们习惯通过关税、配额限制稀土出口,这不符合WTO规则,我国败诉了。但是如果我们开征环境保护税,在开采稀土方面,通过环境保护税法进行约束,就不会陷入被动。”刘剑文称:“这只是一个例子,其实类似的情况还很多,所以说环境保护税立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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