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县四举措强化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

来源:山东国土资源厅网站
时间:2014-03-30
摘要:为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山东省兰陵县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从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分工协作、联合执法入手,全面强化矿山安全生产。
  为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山东省兰陵县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从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分工协作、联合执法入手,全面强化矿山安全生产。
  
  加强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发改、国土、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等工作。
  
  强化宣传。深入宣传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政策和措施,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研讨会,统一矿山企业特别是达不到生产规模要求的企业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矿产资源整合,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加强矿山企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分工协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确保矿山采矿权、产能、资源整合到位;安监部门负责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完成“五化”建设任务;公安部门负责爆炸物品的审批发放;环保部门负责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审核办理执照的发放、变更;供电部门负责对矿山用电的审查,凡整合后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供电;监察部门负责整合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其他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安排主要领导确定专人具体抓,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