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建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体系 力争两年投资6560亿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福建频道
时间:2014-02-26
摘要:福建省将强化项目带动,实施超过400个城乡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强化投资拉动,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体系,争取两年完成投资6560亿元,“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超过1.4万亿元,力争到2015年,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接近或达到30%。
      按照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5年)》,提出围绕改善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等城乡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乡基础设施体系。

  福建省将强化项目带动,实施超过400个城乡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强化投资拉动,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体系,争取两年完成投资6560亿元,“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超过1.4万亿元,力争到2015年,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接近或达到30%。

  交通工程确保完成1850亿元

  交通工程提升,重点推进铁路、公路、港航、机场、综合枢纽等领域建设。至2015年,基本建成“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普通公路网通车里程突破10万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镇镇有干线、村村通客车;加快推进“三纵六横”铁路网主框架,铁路通车里程达33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突破1500公里;加快建设海西港口群,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1500万标箱;形成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的干支结合的空港布局,民航旅客吞吐量力争突破3800万人次。

  能源工程确保完成投资1140亿元

  能源工程提升,重点推进电源、电网、油气管网工程等领域建设。至2015年,形成以500千伏超高压为主干,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高效的海西智能电网,农网供电可靠率达99.75%;煤电、核电、风电、抽蓄电站等重点电源建设有序推进,发电总装机容量达5200万千瓦,清洁能源比重提高到47.8%;90%县区用上天然气。

  市政工程确保完成投资2480亿元

  市政工程提升,重点推进城市交通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镇燃气设施、城市地下管廊等领域建设。至2015年,建成和在建城市(际)轨道交通里程约200公里;城市道路突破12800公里;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明显提升,福州、厦门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暴雨,县级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暴雨;全省城市供水能力达920万吨/日,设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县城达90%以上。

  水利工程计划完成投资326亿元

  水利工程提升,力争完成353亿元(其中重大水利工程285亿元),重点推进防洪防潮、蓄水、引调水、农村饮水安全、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等领域建设。至2015年,防洪(潮)标准省会城市城区达到200年一遇,其他设区市城区达到50-100年一遇,县级城区达到20-50年一遇,重点乡镇达到10-20年一遇;基本建成一批重大引调水、大中型水库项目;全面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建设任务。

  信息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40亿元

  信息工程提升,重点推进信息网络、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应用、消费服务、信息安全工程等领域建设。至2015年,全省城市、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超20Mbps和4Mbps;基本建成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全面实现城市数字化管理;初步建成智慧城市基础平台,重点领域核心环节初步实现智慧化应用,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到20%,“数字福建”建设水平显着提升。

  环保工程计划完成投资600亿元

  环保工程提升,重点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水土流失治理、城乡生态环境整治、“四绿”工程、环境监管设施等领域建设。至2015年,全省城乡环境保护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形成覆盖全面、指标完整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566万吨/日,市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3.72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十二五”期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1100万亩,完成植树造林绿化39.87万公顷。


编辑: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