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叙永县:12类露天矿山不得复产

来源:新民网
时间:2014-02-21
摘要:近日,叙永县安委会发出通知,决定从2月下旬开始,由县安监、监察、国土、公安、工商、环保、经商7个部门联合验收露天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近日,叙永县安委会发出通知,决定从2月下旬开始,由县安监、监察、国土、公安、工商、环保、经商7个部门联合验收露天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通知要求,参与验收的7各部门必须坚持“谁验收、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的程序和要求,坚决杜绝12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规定,以下12类露天矿山不准复工复产:企业未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签订的救护协议过期的。未对从业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的。伤亡事故和行政执法案件未结案的。各种证照过期的。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逾期未完善手续的。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层分台阶开采的。矿山开采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最小距离小于300米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到期后未进行复查验收的。露天矿山开采规模小于10万吨/年;页岩砖厂仍使用18门以下轮窑及立窑、无顶窑、马蹄窑等土窑的。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岩层倾角超过20。贯穿整个采场、采取迎坡(沿倾斜方向)开采不能保证边坡稳定的。采高大于60米未采用台阶式或台阶与分层相结合方式开采,仍采用一个大台阶开采的矿山。


编辑: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