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工作,1月21日,化解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座谈会在江苏南京召开。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副司长潘爱华发布了“化解两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到2017年底,将再淘汰水泥产能3亿吨、平板玻璃产能3300万重量箱。届时,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利用率将分别达到75%和80%以上,平均利润率不低于制造业平均水平。”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工信部将从遏制产能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两化融合、规范行业准入、挖掘国内需求、拓展境外市场等诸多方面下手,化解水泥、平板玻璃过剩产能。
建立抑制产能长效机制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产能过剩成为一道紧箍咒,制约了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的发展。2012年底,我国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3.7%和73.1%,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但受过分乐观的市场预期以及地方政绩观等因素影响,行业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
因此,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要初步建立抑制产能严重过剩的长效机制,项目合规建设,行业规范准入。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各地区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水泥、备案平板玻璃新增产能项目。同时结合“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因地制宜制定地区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方案(2013~2017)。河北、广东、江苏、山东、湖北、安徽、福建、重庆、四川、浙江、海南等重点产区和环境敏感区,还要制定地区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方案。依据结构调整方案,加快清理违规项目,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在建违规项目,要向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提出申请;对已建成的违规项目,要提出整顿方案,报备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禁为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空间和配置矿产资源,从源头遏制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同时加大对违规项目的清理措施。环保部将开展违规项目的环保认定和备案工作。
与此同时,工作方案还提出抓紧修订水泥、平板玻璃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及时指导地方核准水泥、备案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工信部将继续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水泥、平板玻璃生产线和企业名单,并加大对已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条件情况的督察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潘爱华表示,今年,工信部将完成违规在建项目和违规建成项目的清理;公告3~4批符合准入条件的水泥、平板玻璃生产线和企业名单;修订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以及水泥产品标准,提高行业门槛。“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将在今年提前完成。
引导低标水泥退出市场
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水泥具有储存期短、使用季节性强、销售半径短的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工信部将着力压缩水泥行业竞争乏力产能、调整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拓展水泥窑功能。根据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将达到75%以上,低标号水泥逐渐退出市场。
未来,32.5复合水泥产品国家标准将被取消,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将重点倾斜向42.5及以上标号的水泥、高性能混凝土以及利用水泥窑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以激励企业生产高标号水泥、高性能混凝土和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
据了解,目前我国32.5复合水泥约占总量的50%。大量低标水泥的存在,导致行业产能过剩加剧。同时低标水泥使得同等数量熟料产能因高掺杂比形成了更大规模水泥产能,进而恶化行业竞争格局。小粉磨站更是通过高掺杂比降低水泥生产成本,抢占市场份额,扭曲了正常的水泥价格。因此取消32.5复合水泥将有利于加快淘汰落后粉磨站产能,进而减少水泥总量。
此外,工信部鼓励水泥骨干企业开展跨地区联合重组,以水泥熟料为核心,加快产业链和价值链融合,联合或并购粉磨企业和商品混凝土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生产集中度,“整合一批”产能;同时强化粉尘、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和产品综合能源指标约束,并率先在环境敏感地区执行,倒逼企业主动通过减量或等量置换,淘汰并“消化一批”竞争乏力的产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发布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技术指南以及绿色生产规范,推广高强高性能混凝土,会同工信部制定行业准入条件。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