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去年关停搬迁重污染企业592家 今年将实施“河长制”

来源:每日商报
时间:2014-01-15
摘要:近日,浙江省环保工作视频会议在省环保厅召开。2013年浙江做了哪些环保工作,2014年浙江又将做些什么,都在这个会上进行了梳理。

近日,浙江省环保工作视频会议在省环保厅召开。2013年浙江做了哪些环保工作,2014年浙江又将做些什么,都在这个会上进行了梳理。


2013年浙江省全省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402件


去年,浙江共关停、搬迁大气重污染企业592家。浙江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402件,处罚金额4.23亿元,省级挂牌督办环境污染问题15件。深入推进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建设,全省移送公安案件数674件、行政拘留472人、刑事拘留367人,侦破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同时,2013年浙江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地表水水质类以上的比例达到63.8%,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2.9%,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1%,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68%。


据初步测算,浙江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河长制”今年会全面实施


今年,浙江省将打响新一轮治水攻坚战,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的巡查和例会、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制度。建立健全各级“河长制”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河长制”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公开。


同时,严格准入监管,凡不符合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整治倒逼,按“五个一律”要求,全面整治重污染行业。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厉打击超标超总量排污行为。开展分流域分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特别排放限值制定工作。严格落实太湖流域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做好钱塘江流域实施制浆造纸等11个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准备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实施。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要淘汰12万辆以上的“黄标车”


面对雾霾,浙江将以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快进度推进《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浙江省将加强联动协调,抓紧制定各地实施细则和省级有关部门专项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空气环境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应急体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序,防范得力。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制定《浙江省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餐饮油烟、工地及道路扬尘、矿山粉尘等管理规范。


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淘汰“黄标车”12万辆以上,全面供应国标准车用汽油。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企业烟粉尘提标改造,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控制道路扬尘、装修和干洗废气、餐饮油烟等。加强农业农村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控制秸秆焚烧、农业氨污染、采矿粉尘等。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