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正式颁布施行。2007年,宝安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印发《宝安区推进绿色建筑试点工程工作方案》、《宝安区绿色建筑试点小区参考技术指标体系》、《关于建立宝安区推行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从而吹响推行绿色建筑、建设生态城区的号角。
宝安区要求政府工程带头推广绿色建筑,并规定居住建筑绿地率不应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应低于1平方米。宝安区还特别明确,在采用节水设备时,节水率不应低于8%,景观用水则不直接采用市政供水或地下井供水,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
从2010年开始,宝安区要求由政府投资的大型新建项目严格按照绿色建筑银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宝安区建设局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单体住宅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应按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银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在宝安,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审批时享有多重“优先”:无论是在办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还是竣工验收备案等审批手续时,都能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在绿色建筑施工建设的全过程中,建设主管部门将给予监督与引导,确保建设的各方各尽其职,共同打造优质绿色建筑。
截至目前,宝安区已有一批重点项目设计为绿色建筑。建设中的宝安中心区图书馆项目,凭借标准设计、最大限度节约资源等特点,获得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成为国内首家获得如此殊荣的图书馆。
除公共建筑之外,在宝安还有很多居住型建筑成为绿色建筑。西乡中信领航里程花园等获得国家一星级认证。在产业建筑方面,广田研发大楼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认证,另有一批绿色建筑正在申报认证中。
记者从宝安区建设局获悉,目前,宝安区获得国家级和深圳市绿色建筑认证的项目有20多个。其中,获得国家三星级认证的项目4个,二星级认证的项目8个;获得深圳市铂金级认证的项目3个,金级认证项目5个;获得美国LEED认证项目1个。
随着壹方中心等大型项目分期建成并陆续投入使用,绿色建筑在宝安区将唱起“主角”。
编辑:李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