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产能过剩更应突出问责

来源:金融时报
时间:2013-10-17
摘要: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根据《指导意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及船舶行业是此次治理产能过剩的重点,国务院专门拟订了分业政策,针对行业特点,开展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根据《指导意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及船舶行业是此次治理产能过剩的重点,国务院专门拟订了分业政策,针对行业特点,开展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

  国务院的这一《指导意见》,是中国政府年内第七次强调治理产能过剩相关工作。早在今年初,工信部、发改委等十二部委便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推进八大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在5月,发改委、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把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提供新增授信;7月至9月,工信部公告了三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涉及炼铁、炼钢、焦炭等19个行业;再加上此次《指导意见》,今年政府对于治理产能过剩相关工作可谓下足了工夫。

  中国政府对治理产能过剩工作的再三强调,表明这一风险已经到了不治不行的地步。安邦咨询表示,国务院强化治理产能过剩,显示了中国产能过剩问题的严重性,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要加强问责,以确保治理产能过剩真正收到预期成效。

  回顾中国政府过去10年治理产能过剩的历程发现,这项工作正陷入“越淘汰越多”的困境,虽然原因很多,但不可否认的是,地方政府已成为治理产能过剩的重要阻力。一方面,地方政府无视行业整体过剩的事实,投资冲动难以遏制;另一方面,由于关停落后产能会影响当地政府税收,也常常会遇到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今年8月,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职工安置、资产损失、债务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对地方财政收入和就业在短期内会有一定影响,是此项工作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此外,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也使得新增产能远大于被淘汰掉的产能。

  分析人士称,要想从根本上治理产能过剩现象,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问责,同时大幅减少行政干预,规范市场准入。针对以往化解产能过剩中地方政府和部门工作不力乃至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一系列强化监督检查举措: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认真执法问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建立健全责任延伸制度。

  当前,受制于需求低迷以及华北雾霾治理的严峻形势,《指导意见》中强调的调控行业产能整合推进可能将较此前易见效果。但令人担忧的是,假如房地产持续回暖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推进,钢铁、平板玻璃甚至造船业都会随之受益,进而中小企业船小好调头,地方政府关注利税收入,可能还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产能调控效果恐怕难以保证。安邦首席研究员陈功认为,为保证治理过剩产能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中国政府需要更加突出问责,强调由部门一把手负责,影响和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北京市日前出台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可以为治理产能过剩工作提供借鉴。行动计划将各项工作直接落实到部门,将细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年初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一票否决”——也只有在这种“一票否决”制的震慑下,才可对地方政府形成有效威慑。

  陈功表示,国务院这一轮加大治理产能过剩,将会带来一系列的政策变化,包括产业政策、投资审批政策、银行信贷政策、上市融资政策等,都会趋于严厉,不仅相关过剩产业会感到痛苦,而此类产业集中度高的地方政府也可能会比较难受。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表示,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对化解产能过剩有一定作用,但从长远看,需要对政绩考核体系进行根本的改革,将就业、环保、债务率等列为考核的优先指标,将GDP、财政收入等指标的权重大幅降低,只有这样,才可能遏制地方热衷投资、上大项目的冲动。


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

编辑:李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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