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反映】
日前,九江市都昌县多位砂石经营户向本栏目投诉称,政府每年向砂石经营户收取大量费用,却不开税票和发票给砂场,也不为砂场办理相关证件,目前都昌所有砂场都没有证件。
据砂石经营户反映,都昌县以规范鄱阳湖沿岸砂石经营秩序的名义,专门成立了“整治办”,但是整治办向砂石经营户收费时随意性很大,而且只开财政预算外收据,不开税票和发票,有的砂场一年要交20多万元钱给整治办。如果砂石经营户要开发票,只能再去国税部门交钱。
“都昌县政府‘都府办字(2012)64号’文件明文规定,县砂石‘整治办’在收税时,国、地税部门必须开税票,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却从来不开税票。”举报人称,“整治办”涉嫌借整治之名中饱私囊。
【调查核实】
8月下旬,本栏目记者来到都昌县看到,在鄱阳湖水域的沿岸,分布着10多家砂场。
一位砂石经营户告诉记者,他经营的这家砂场此前办理了相关证件,但是去年,工商部门不同意对他的营业执照进行年检。与此同时,“整治办”向他收取了5万多元费用,今年又向他收了6万多元。“整治办”先后两次收钱,都没开税票和发票,取而代之的是一份“财政预算外收据”。让这位经营户更加不能接受的是,“整治办”向砂石经营户收费时随意性很大,有背景、有人情关系的砂石经营户,可以减免很多费用。
还有多位砂场经营户反映同样问题。去年年底,县“整治办”一名曹姓人员深夜找到砂石经营户罗继信,称罗不知好歹,竟然打了罗一顿。在罗继信看来,自己挨打的原因,就是没给“整治办”的人送礼。考虑到要继续经营砂石,罗继信挨打后没敢深究对方责任。
对砂石经营户的这些说法,县砂石“整治办”主任黄昌智称,鄱阳湖沿岸违规占用码头、违规经营砂石、乱堆乱放砂石等情况很严重。为此,县政府在2011年11月成立了整治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罗时荣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物价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水上公安分局、海事处、港航分局等。经过整治,都昌县城规划区内的砂场由最多时50多家,减少为目前的12家,而且全部分布在道下湖沿岸滩涂场地和黄金山沿岸滩涂场地。这12家砂场,其中10家无任何证照,另外2家证照不全。目前,县里认为对砂场的整治还不到位,不能为砂场办证。
【记者帮办】
“整治办”向砂石经营户收费时,为何从来不开具税票?黄昌智称,整治办向砂石经营户收取的费用主要是滩地、场地、固定岸线(坡)使用费以及船舶港务费,并没有地税和国税。其中,滩地、场地、固定岸线(坡)使用费每立方砂石约为1.65元、船舶港务费为每立方砂石约0.56元。
记者从都昌县地方海事处了解到,船舶港务费的稽征对象为船舶所有人,而不是砂场经营户。对此,黄智昌辩称,砂场经营户是代船舶所有人缴费。
黄昌智介绍,今年“整治办”共向砂场收取了大约50万元规费,这些规费全部交给了县财政,没有中饱私囊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整治办”工作人员向砂石经营户敲诈勒索的现象。“按规定起码要收200多万元,我们现在收的费用连四分之一都不到。向这些砂石经营户收钱很难,经常要讨价还价。”
在《都昌县整顿规范县城规划区内鄱阳湖沿岸砂石经营秩序工作方案》上,记者看到,该方案明确写了整治目标、部门职责、时间安排等内容,但自始至终都没提整治办可以向砂石经营户收费。黄昌智称,收费的主要依据为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等单位的相关文件,不需要将收费事项写到上述方案去。
然而,记者发现,该方案提出的多个整治目标至今都没取得效果。方案明确提出“2011年12月5日前由县港航分局牵头对现有沿港砂石经营户全面下达停止违章经营通知书,要求其在三个月时间内将堆放在场地的砂石物料清理出整治范围。”新的砂石集中经营场地为道下湖沿岸滩涂场地和黄金山沿岸滩涂场地,场地由整治办统一划定岸线使用长度及货场地址,“依法依规进行场地经营权的拍卖,五年为一期,由“整治办”牵头,督促各职能部门负责为两个场地的经营者办理岸线使用审批及相关证照手续。”
但是,“整治办”对砂石经营户开展整治活动已经一年多,在县城规划区内,目前仍有12家砂场在无证经营,拍卖场地经营权的工作尚没得到落实。
无证仍在经营,而在收费的问题上,又饱受诟病。都昌县辖内的砂石整治走向何方,又何时能够完成?本栏目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