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重新披绿
官桥、龙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完成部分整改还有一些深坑
上月底,安溪官桥-龙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迎来国土资源部检查组评估核查。据了解,去年安溪官桥—龙门石材矿山治理项目被列入国土资源部示范工程,获得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启动资金预算(补助)1亿元。接下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还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继续安排以后的年度预算。
安溪县官桥镇和龙门镇分布着丰富的饰面用花岗岩矿,曾是当地的支柱产业。但是,多年来的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水土流失、环境污染、植被破坏,存在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安全隐患等。2011年,安溪全面实现饰面石材全行业退出,并着手整治废弃矿山。庆幸的是,在当地政府的努力下,官桥—龙门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被列入国土资源部示范工程。
示范工程投资概算总额56994万元,拟申请专项资金3.5亿元(现已到位启动资金1亿元),任务下达治理区总面积约11.04平方千米,实际治理区面积预计约13平方千米,计划在2016年前完成。主要治理任务有:矿山采场和排碴场边坡治理、截排水系统治理、矿区道路及其边坡治理、矿山迹地植被恢复治理等,共分三期实施。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约50%的治理任务。二期项目勘查设计方案完成编制工作,力争在2014年1月开工。
安溪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溪还立足于打造精品工程、亮点工程,结合治理区实际,将园林景观开发、旅游资源挖掘有机融入其中,加大隐患治理、植被恢复、土地整理等治理工程投入力度,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社会力量治理废弃矿山,奖励机制将常态化
青山“除疮” 大家来帮把手
个人、企业和村集体参与治理废弃矿山,成绩显著将获高额奖励。今后这一奖励机制还将常态化。昨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表示,废弃矿山治理包袱重、难度大、资金筹措难,必须运用市场机制,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办法,引导企业和个人全面参与。
去年泉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生态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调动社会参与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的积极性”,要求各地大力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矿山生态治理工作。
《意见》中指出,在土地整治利用方面,生态企业、林业企业承包废弃矿区土地建设苗圃基地、林业基地的,可以无偿提供或者低价提供废弃矿区土地。
苗圃基地、林业基地建设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50万元,承包经营有效期30年,期满后可以延长经营期限。
此外,企业和个人将缓坡式的废弃矿区土地开垦为茶园或者果林园的,将废弃采矿凹坑回填改造为农用地的,将废弃采矿凹坑回填改造为可供进一步开发、利用的,将尾矿库、矸石场、排土场、废石场的矿渣、废石和弃土综合利用的,都将获得一定资金奖励,并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和个人参与废弃矿山治理的积极性,今年7月初,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有关文件,决定对过去一段时间积极参与废弃矿山治理的个人、企业和村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截至当月底,泉港、石狮和安溪共有4个项目申报这一奖励。目前,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已对上述4项目完成现场复核,近期将予以奖励。
泉州整治矿山生态 政府主导民间参与
◆背景
泉州整治矿山生态 政府主导民间参与
整治矿山生态,泉州市一直高度重视。
在今年泉州两会上,提出对矿山生态综合整治主要水源地、水库、生态脆弱地区及废弃矿井、采坑,治理水土流失40万亩、“青山挂白”49.28万平方米,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这一目标。
据介绍,从2005年至今,泉州已先后开展两期“青山挂白”治理和“两沿一环”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废弃矿井(采坑)治理规划。全市累计已治理“青山挂白”207处,总投资3126万元,治理面积271.8万平方米,封闭、治理废弃矿井、采坑621处。此外,还组织开展高陡岩石边坡立面试验性治理,建成了丰泽区大坪山等7处重要景观地带的高陡岩石边坡立面绿化治理示范工程。
在政府主导的同时,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安溪县引导茶农利用关闭采石场,开垦茶园500多亩;石狮市引导当地村委会对存在安全环境隐患的超深采石凹坑进行回填并开发利用,已回填采坑9处,3处废弃矿区已改造为村民运动休闲场所;惠安县引导当地企业利用废弃采石场开垦苗圃园,治理面积数百亩;泉港区支持、帮助当地民营企业家对南埔镇柳厝村连片废弃采石场实施整体治理;泉港区还将废弃矿山整治列入土地整治计划,将开垦数百亩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