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统计,2012年我国产生建筑垃圾15亿吨,其中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仅为几千万吨,利用率不到5%,而欧美发达国家的利用率在95%以上。我国正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随之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助推“垃圾围城”。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秘书长王吉位说,对这些建筑垃圾不仅要实现无害化处理,更要实现资源化再利用,否则难以真正解决问题。
新的建筑材料极便宜,而再生材料太贵
“目前,各地大多采用传统的填埋办法来处理建筑垃圾,这些办法今后将难以持续。”北京建筑大学教授陈家珑说,以河南郑州为例,去年产生废砖、废渣等建筑垃圾约1亿吨,如果全部用于填埋,按照堆高5米计算,将会占用土地25万平方米,还会对水、空气等造成污染。
“建筑垃圾之所以得不到合理处置,首先在于人们的观念问题。”王吉位表示。对于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产品,国内消费者并不了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在国外,消费者以使用相关再生利用产品而感到自豪。”陈家珑说,国内消费者的态度往往相反。
陈家珑介绍,过去在业内,建筑垃圾能够循环利用的部分在30%—50%,现在由于建筑结构形式转变,许多建筑垃圾没有得到循环利用。
“资源价格的反差,也严重阻碍了建筑垃圾利用产业的发展。”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总经理尚百雨表示,市场上新的建筑材料极为便宜,而再生材料太贵,使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处于竞争劣势。
对此,长三角循环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杜欢政表示,资源循环利用企业面临的困难,除了因生产规模较小导致产品成本较高外,也与其产品较低的环境成本未能体现有关。
中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差距主要体现在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上
“建筑垃圾处理不是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因为它牵扯到拆除、运输、处理再利用整个链条,单靠一个企业做不起来,还需要政府高度重视,综合采用政策、法律、经济、宣传教育等手段。”尚百雨说,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并不比国外差,而且相关产品比国外要应用得更广泛,研究得更深入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上。
陈家珑介绍,国外相关法律法规非常严格。比如日本,要求建筑中要有30%的再生产品,如果有再生产品而不用,会被巨额罚款。此外,国外在建筑垃圾的源头分类方面做得较好,可以把处置成本大大降低。
资本进不来,企业就起不来。“资本进入是有条件的。”亚洲开发银行私营业务协调部主任郑康彬表示,如果消费者认可度低,政策上得不到有效支持,资本就会成为旁观者。因此,一方面,企业要加强技术革新,进一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政策调节和目标性补贴很重要。
“要把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做成一个产业,需要以点带面,在全国进行推广。”王吉位表示,在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做好试点、示范工作。此外,还要有一些具体措施。比如,每年对建筑设计师进行培训,告诉他们用建筑垃圾做成的建材性能是什么,运用范围在哪里,让他们能够积极地去进行设计。“政府给予扶持,房地产商以使用相关产品为荣,老百姓也愿意住,这样就会在全社会形成动力。”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仅可以节约资源,提高经意效益,对环境的改善来说也是一件长远的事情,是可以预见的福祉。所以,放弃传统的垃圾掩埋方式,从建筑垃圾分类做起,努力开发新的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是迫在眉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