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除重大项目外 海南省全面禁止围填海!

来源:界面新闻
时间:2023-10-04
日前,国务院发布《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的批复。根据批复要求,除国家重大项目外,海南省将全面禁止围填海。

日前,国务院发布《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的批复。根据批复要求,除国家重大项目外,海南省将全面禁止围填海。此次发布《规划》是对海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据了解,围填海是指筑堤围割海域并最终填成陆域的用海活动。近年来,“全面禁止围填海”已成为我国实施海洋保护、管控海洋利用的基本原则之一。

2018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关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严格管控的措施,围填海审批权限已上收至国务院,省级再无围填海审批权限。截至目前,国务院已批复2市5省国土空间规划,其中在临海的江苏省和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中都已明确,除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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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积极响应国家政策 拆除多个围填海项目

2018年5月,海南省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2018》)。针对上述问题清单,《整改方案2018》指出,对已批已建围填海项目分类整改,修复恢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围填海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海南省当时还提出,2018年3月底前出台《海南省围填海管控实施办法》,严格控制围填海总量,实施围填海限批,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围填海,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全面禁止围填海。

2019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此,2020年10月,海南省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2020》),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9个围填海项目实施分类处置,分阶段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比如,针对三亚红塘湾新机场填海项目,《整改方案2020》提出,将红塘湾临空产业园填海形成土地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部分(约47.8公顷)作为三亚新机场功能配套区,编制三亚新机场片区规划。将红塘湾临空产业园非法填海部分拆除工作与三亚新机场填海工程统筹实施,拆除的砂石料作为三亚新机场人工岛填海施工部分物料来源。

此外,在整改清单中,海南省对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海口如意岛项目、海口葫芦岛项目等9个围填海项目,规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其中3个围填海项目被点名要求拆除,并在拆除后进行生态修复。

编辑:周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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