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企1.27亿元竞得年产300万吨砂石矿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23-06-09
6月8日,江西交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1.27元竞得江西省峡江县官洲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采矿权。该矿资源储量4890.65万吨,年产规模300万吨,出让年限14.5年(含基建期0.5年),每吨成本约2.6元。

6月8日,江西交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1.27亿元竞得江西省峡江县官洲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采矿权。该矿资源储量4890.65万吨,年产规模300万吨,出让年限14.5年(含基建期0.5年),每吨成本约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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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矿位于峡江县城区247°方位直距24公里处(峡江县巴邱镇与罗田镇境内交界处)。矿区北距峡江县-罗田-新余公路直距约2公里,并有简易公路与之相连,交通条件便利。

采矿权出让前期成本合计2500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缴清。

另外,采矿权出让收益由采矿权竞得人分两期缴纳,首次缴纳的金额为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的60%,竞得人凭《矿业权出让合同》及所附缴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缴清;剩余的40%金额缴纳期限为前期缴款满一年内缴清。不能按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二加收滞纳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采矿权出让前期成本、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其它依法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

编辑:周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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