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强化近万座尾矿库环境监管 推进100个以上“无废城市”建设

来源:生态环境部、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22-04-02
3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提出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管理;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将在陕西、山西、河南、山东4省继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

3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出席发布会,介绍了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黄河流域固体废物排查等工作情况及部署。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了近期环保督察行动、《“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印发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点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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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

一、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全面启动,组建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等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目前,各督察组已全部进驻,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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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

二、首个生态保护监管规划印发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这是我国首次制定生态保护的监管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将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监管政策制度和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全国生态监测监督评估网络,对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遥感监测,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范围全覆盖,自然保护地不合理开发活动基本得到遏制。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指出,

一、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方面

1、工作情况

我国现有近万座尾矿库,华北地区分布近三分之一,长江流域分布近三分之一,在用的占三分之一,环境风险相对比较高的占三分之一。总体上看,尾矿库数量大,情况复杂,环境风险高,监管难度大。部分存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运行不规范的问题,环境风险隐患比较突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强化尾矿库环境监管,积极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第一,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的法规制度。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修订《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制定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密切衔接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对尾矿库的环境管理要求,明确细化尾矿库污染防治的责任和要求。印发了《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技术规范》,建立以环境风险防控为核心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尾矿库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控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第二,持续推进重点地区的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印发了《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情况回头看,巩固提升治理的成效,截至2021年底,沿江省市2450多座尾矿库排查出各类生态环境问题2100多个,正在有序推进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制订了《“十四五”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以及加快推进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治理的文件,督促推动有关省份开展尾矿库的综合治理。

第三,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去年我部将尾矿库污染排查治理纳入年度统筹强化监督,组织7个工作组对湖北、湖南等7省9个地市的尾矿库开展抽查。我们还组织各流域监督管理局督促指导流域各省份加强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并对189座尾矿库开展了抽查,发现各类问题500多个,正在跟踪督促整改。通过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了一批环境风险隐患。

2、工作部署

下一步,我部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针对尾矿库环境管理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打基础、补短板建设,有效防控尾矿库环境风险。一是加快出台《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管理,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二是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流域尾矿库污染治理,加强各地汛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三是提高尾矿库环境监管基础能力,进一步完善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构建尾矿库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尾矿库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帮扶,提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尾矿库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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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

二、“无废城市”建设方面

1、工作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深圳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等5个特殊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改革任务,达到预期成效:

一是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试点城市通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一方面提升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监管水平,试点地区实施了1000余项能力保障任务、工程项目近600项,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加快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进程,带动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工程建设;另一方面,通过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固废减量化;反过来,通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措施,减少了碳排放,倒逼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二是“无废”理念逐步得到认同。试点城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等7200多个“无废细胞”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无废”社会氛围。三是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浙江省率先在全省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广东省提出粤港澳大湾区9城同建“无废湾区”,重庆市、四川省全面启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

2、工作部署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的有关决策部署,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去年年底,我部会同17个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方案》安排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12345”。“1”是指“100”个城市,即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2”是指“两个融合”,即“无废城市”建设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相融合,做好建设方案顶层设计。“3”是指“三化”原则,即围绕固体废物治理这一主线,统筹推进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4”是指“四大体系”建设,即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并用好数字化技术。“5”是指“五大”重点领域,即在工业、农业、生活、建筑领域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对危险废物的全链条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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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黄河流域固体废物整治方面

1、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我部开展了2021-2022年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即黄河流域的“清废行动”。

在2021年的“清废行动”中,应用卫星和无人机遥感技术对黄河干流中上游内蒙、四川、甘肃、青海、宁夏5省(区)24个地级市约7.5万平方公里开展遥感识别,结合实地调查,确认问题点位497个。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克服风雪、低温、疫情等不利因素,累计投入资金约2400万元,清理各类固废882.6万吨等。在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黄河流域9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8.57万人次,开展检查7.32万次,办理危险废物违法案件1194件,罚款约1.7亿元,办理跨省级行政区案件29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81件。

2、工作部署

今年,将在陕西、山西、河南、山东4省继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还将对“信息填报不规范、虚假整改、重复倾倒”等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并利用卫星遥感同步核实现场整改情况,对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中应付式整改、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处理,切实压实地方政府整治责任。

《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