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和单位《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重庆市砂石资源将进行统一规划,优化砂石开发布局,推动机制砂石产业升级,合理开采河湖砂,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推动砂石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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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机制砂石开发布局
根据近期投资建设需要,进一步摸清砂石资源禀赋、实际产能和开发利用现状,以及项目建设砂石分年度需求,统筹考虑各地矿产资源、交通物流等因素,加强砂石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优化砂石资源规划布局,实现砂石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科学、产业链协同发展、供需基本平衡的砂石供应保障体系,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的超大型机制砂石企业产能占比达到40%,力争培育6家以上智能化、绿色化、质量高、管理好的企业。
鼓励各类企业以资源、资本、技术、市场等为纽带,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参与砂石资源矿业权市场化竞买,实施兼并重组,压减、改造机制砂石低效产能,提升产业集中度,有效改变“小、散、乱”局面。加强城乡建设、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规划区附近采矿权储备,合理增加采矿权投放,统筹保障重点项目砂石资源。
加强机制砂石综合利用
引导各类资金支持骨干项目建设,推动大型在建、拟建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增加优质砂石供给能力。进一步拓展砂石来源,鼓励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生产机制砂石,支持就地取材,利用开山、道路、隧洞、场地平整等建设工程产生的砂石料生产机制砂石,减少中长距离运输外来砂石,满足建设需要。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尽快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调整不切实际片面扩大设置的禁采区,纠正没有法律依据实施长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力度。加快推进河道采砂与河道、航道整治相结合,充分利用疏浚砂,拓宽砂石来源,增加资源供应。
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支持矿源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 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区域限制措施,增加再生砂石供给。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建筑砂石自采自用,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和占地范围内临时采挖砂石资源用于本工程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在政府投资项目和主城都市区办公、商业、文教、科研等社会投资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进一步提高居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推进装配式建筑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
强化砂石行业市场监管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砂石行业全环节、全流程监管,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规范砂石市场秩序。全面加强砂石质量抽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砂石经营者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标价信息,并主动接受监督。严厉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保障防汛等应急用砂石
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根据需要建立应急开采机制,制定应急方案,在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实行专砂专用的前提下,由区县政府统筹启动应急开采和保障供应。
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建立砂石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及时分析研判市场供求变化,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全市砂石供求情况。及时发布砂石市场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早做出反应,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