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保护生态环境,湖南省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整治洞庭湖区非法无序采砂,取得明显成效。如何在“守护好一江碧水”中探求洞庭湖区砂石资源科学利用之道、助推湖区绿色发展,是新时期湖南必须做好的一大课题。
师法自然,实现洞庭湖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
数据显示,三峡工程蓄水运用后的2003~2017年长江松滋口、太平口和藕池口多年平均入洞庭湖沙量为868万吨,湘、资、沅、澧四水多年平均入洞庭湖沙量为1736万吨,除去城陵矶每年的出湖沙量,每年洞庭湖泥沙总补给量约为2272万吨,呈淤积趋势,对洞庭湖防洪和水资源利用较为不利。
由此可见,只要坚持每年采砂总量不大于洞庭湖泥沙总补给量原则,同时在可采区选择上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不冲突,远离湿地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采时间避开鱼类繁殖期,并严格控制采砂机具功率及数量,就可实现师法自然、顺势而为的洞庭湖砂石资源可持续开采。
变废为宝,实现洞庭湖综合治理疏浚弃砂再利用。
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洞庭湖区水位近年呈下降态势,水面萎缩,枯水期提前,低水位频繁出现,且持续时间不断延长,湖区季节性缺水问题加重,对当地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且使洞庭湖面临极大生态危机,开展湖区综合治理迫在眉睫。
综合对比分析目前国内关于洞庭湖综合治理各种研究成果,实施“深挖湖盆、河道扩挖、松滋建闸、引江补湖、河湖连通、退田还湖”等综合整治工程是较为可行的方案。若这些方案实施,必将有大量的开挖、疏浚弃砂。
近期,长江流域不少地区已开始实施航道疏浚弃砂综合利用,既有利于长江航道维护和生态保护,又可缓解砂石供需矛盾,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行之有效、一举多得的举措。利用弃砂在上海、江苏等地早有尝试,比如横沙东滩三期和六期、浦东机场外侧滩涂圈围等众多建设项目都是成功案例。因此,我们应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将砂石资源利用与洞庭湖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开挖、疏浚弃砂,实现变废为宝、互利多赢。
标准化建设,实现洞庭湖砂石资源低影响利用。
近年来,湖南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取得较大成效,通过严格控制年度砂石开采量、强化采砂现场监管、严格管理涉砂船只及砂石码头、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等工作举措全面规范采砂秩序,河道采砂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但总体而言,湖南省采砂作业方式仍较为粗放。另一方面,除2008年颁布的行业标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23-2008)外,我国还没有颁布有关砂石资源利用、施工、监测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是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我国工程建设标准经过60余年发展,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提质增效、提升工程建设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鉴于此,应加快推进洞庭湖砂石资源利用标准化建设,针对砂石资源利用过程中的勘察、规划、设计、开采、运输、堆存、弃料处理、管理等活动以及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明确技术依据,制定广受认可、可供推广使用的准则,以确保砂石资源利用安全、高质量、有利于环境治理和公众利益,实现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最佳效率,在填补国内砂石行业标准空白的同时,为洞庭湖砂石资源利用的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和生态化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蒋昌波,系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长沙理工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