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接连落马 采砂统一国营需警惕廉政风险

来源:砂石骨料网
时间:2019-09-27
摘要:如果能够做到公平公正、砂石物美价廉,使采砂收益惠及当地群众,即使全国河道统一国营又有何不可?

日前,三则地方性国营采砂公司高管被查或被判刑的新闻吸引了笔者目光,其特别之处在于:三位高管都属于同一家地方性国营采砂平台。

2018年底,江西省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发布消息,江西省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总经理余某涉嫌严重违法,经省监委指定、抚州市监委交办,正接受广昌县监委监察调查。

余某2016年11月任江西省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负责人;2017年7月,任江西省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总经理。

2019年7月18日,广昌县人民法院判处余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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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江西省崇仁县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崇仁县水利局乡科级副职、县河道采砂统一经营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执法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某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崇仁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某林2017年8月兼任县采砂办指挥部副主任;2018年2月兼任县赣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9年7月,江西省广昌县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江西省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戴某涉嫌严重违法,经省监委指定、抚州市监委交办,正接受广昌县监委监察调查。

戴某2017年3月根据江西省水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委派,并由江西省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聘任为江西省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企业高管接连出事,赣抚建材很快做出了反应,2019年9月,在抚州市水利局、市采砂办的指导下,赣抚建材公司制定了采砂经营“十条禁令”,强调严禁装人情砂,严禁利用职权收受回扣、索贿受贿等。

采砂国营在部分地区确实起到了平抑砂价的作用,但业内对此持审慎态度的也大有人在,当前业内对国营采砂的主要担忧之一就是其可能发生的以权谋私、违纪违法或高价垄断等行为。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8月30日在其发布的《河道采砂管理现状与立法建议》中提到,针对河道采砂统一经营方式,不同地区其实是存在不同认识的:

一些地区支持实行统一经营,认为统一经营能够立竿见影,希望予以规定,江西等一些省份甚至已经在立法中予以明确;

一些地区则明确提出反对实施统一经营,认为统一经营容易形成垄断。广东省提出实施统一经营虽然能够较好地解决“小、散、乱”问题,但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符合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水利部在调研中也了解到,在江西等省一些地方,国企统一经营的负面效果也开始显现,特别是企业如果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仍可能出现超采、滥采等现象。

其实,如果能够做到公平公正、砂石物美价廉,采砂收益惠及当地群众,即使全国河道统一国营又有何不可?希望各地能够加强监管,让采砂国营方式成为保证建筑用砂供应、降低社会成本的良方,而不是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