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本地砂石运往外地、向外地出售砂石需缴纳更多费用、砂石产品优先供应本地使用...
随着大量地区出现砂石荒、有钱无货,为了保证本地工程进度与民生需要,部分砂石资源富集区域实施了严禁砂石外运、严控砂石资源外流的政策,在保障本地需求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出台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以行政权力阻止砂石产品外流是否违规就成为了值得思考的问题。
主管部门频频出手
阻止、限制砂石外流
2018年,浙江安吉县调整了资源税征收标准,项目矿产资源用于县内项目的,按照3.5元/吨的价格征收;而经过审批外运出县的,则以5元/吨的价格征收。
2018年4月,湖北红安县防汛抗旱、河砂禁采工作会要求,从源头上治理采砂,保证红安河砂资源只满足红安经济建设需要,禁止河砂外运。
2018年6月,湖北麻城市砂管稽查队正式成立,严格控制砂石资源外运外销,建立多部门联合、源头管控与上路稽查,多途管控的有效机制。
2018年7月,河南光山县县长强调,县内砂石一律严禁外销外运,发现有外销外运的一律没收准运证,不得再从事砂石运输。
2019年4月,安徽六安舒城政协公开《关于加强砂石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整治砂石市场乱象,保障自用砂石供应的建议》,建议控制本县砂石资源外销。
2019年7月起,江西省永丰县将砂石运往外县等行为,除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后一律打入黑名单,取消装运砂石资格。
2019年7月,江西省鄱阳湖所采砂石优先保障省内工程建设项目使用。
国家要求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2019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反垄断法律法规。
《规定》第四条要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其他行为。
《规定》第五条要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阻碍、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运往外地市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
图源:新华社
外销禁令是怎么被逼出来的?
可以看出,限制砂石资源外流的地区几乎无一例外是砂石资源丰富、物流条件较好的地区,也只有这些地区才有可能在砂石行业深入整治期间提供合法产能,成为砂石输出地。受外部刚需拉动,这些砂源地往往价格高涨,高到让本地人都目瞪口呆。
以江西省为例,该省年度河砂开采控制总量7120万吨,而据砂石骨料网数据中心统计,2018年江西省砂石消耗量已超过7亿吨,开采量连本地需求都勉强供应、自顾不暇,甚至背靠鄱阳湖、看似不缺砂石的九江市也在2019年6月10日召开了重大项目建设砂石稳定供应工作协调会。
这些都导致不同区域间形成了邻避效应:
“挖我家的砂,坏我家的路,本地人都要高价买、甚至无砂可用,还有什么理由让本地砂石向外地输出?”
其实,由于砂石供需缺乏大区域统一规划,资源丰富却大量外销、本地工程嗷嗷待哺的地区大有人在,全部不堪其扰。在目前的情况下,产砂区限制外运,或者倾向于优先保供本地工程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产砂区自给自足了,资源匮乏地区只能喝西北风吗?
砂石行业可能需要大区域统筹规划才能打破砂石行业地区间的壁垒、破解“邻避效应”。
2019年6月6日,在“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砂石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浙江省矿业联合会会长潘圣明就提到,要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探索总需求与供应能力的动态平衡机制以及大区域统筹规划问题,不能要求一省一市砂石供需自我平衡,要追求大区域的供需动态平衡。
无论如何,切断砂石产品的流动性可能加剧供需的不平衡,对整体而言并不是一件好事。主管部门禁止或限制砂石向外地销售,是否违反《规定》?欢迎行业同仁留言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