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55岁,最大75岁,这伙中老年人为老不尊,抱团做“砂霸”,干起了敲诈勒索的勾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上渡镇鹿凤村某屯部分郑姓村民,看到不少捞砂船在村边河床捞砂,赚得盆满钵满,十分眼红。于是,他们以捞砂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村中生态环境为由,疯狂地对在附近河道上捞砂作业的船只老板进行敲诈勒索,强行收取所谓的“资源费”。
2018年9月中旬,桂平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接到捞砂船郑老板报案,称他在桂平市木圭镇横江村与平南县上渡镇鹿凤村某屯附近河床捞砂作业时,被多名郑姓村民以收“资源费”为由敲诈勒索,被强收“资源费”约10万元。
经一段时间的侦查,专案组民警初步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成员的组织机构、主要成员、作案手段等信息,并对其进行监控,2018年10月8日,团伙7名主要成员抓获归案。
被抓获的7名主要成员均姓郑,系平南县上渡镇鹿凤村某屯人,年龄在55岁至75岁之间。近年来,不少捞砂船在村子旁边的河床上进行捞砂作业,赚得盆满钵满。这伙人十分眼红,以沙洲属于该村“地盘”为由,向捞砂船收取“资源费”,并鼓动村民们参与。
这伙人以郑某华、郑某新为首,纠集本村村民,瞒着村干部秘密开会商议收“资源费”相关事宜,并进行人员分工,还专门在银行开设一个户头用于存放敲诈得来的赃款。他们找来一条小艇,在江边巡逻观察是否有捞砂船作业,一旦发现就上船实施敲诈。
据警方初步查明,2018年9月11日至10月1日,郑某华、郑某新等人驾驶小艇来到正在进行合法捞砂作业的郑某捞砂船上,威胁恐吓郑某,称郑某未经同意,擅自在他们的“地盘”上捞砂,造成村中的水土流失,严重破坏村里的生态平衡。郑某华等人声称,郑某要想在这里捞砂,每方砂石必须上交3元“资源费”。
来自外地的郑某为求日后能在这里捞砂,只好忍痛同意交纳“资源费”来“破财消灾”,分5次将9万多元现金交给郑某华等人。
顺利拿下这条船,尝到了甜头,这帮不法之徒没有罢休,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2018年9月,他们连续对新来的2条捞砂船的船主强行收取“资源费”。这伙人狮子张大口,提出到每次作业要收2万元,2名船主觉得划不来,被迫离开另谋场地。
最终,团伙7名主要成员在一起吃庆功宴时,被警方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