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深化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要求积极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大力推广机制砂。
据悉,本《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浙江省铁路、高速公路、通用机场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而提出,探索形成财务可行、资金可融、风险可控的交通施投融资新模式新路径。
《意见》提出了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省市县责任分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稳定多元筹资、优化土地综合开发、优化建设管理、创新运营管理七方面的改革举措。
《意见》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要强化地材价格管控:
省级统筹资源禀赋、经济运输半径、区域供需平衡等因素,积极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优化场址布局;
大力推广机制砂,逐步提升机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
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
规范“工程采矿”管理,实行差别化管理,简化工程采矿涉矿审批。
据了解,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在2019年8月曾召开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机制砂应用推广现场会,加大机制砂的推广力度,逐步实现新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全覆盖推广。
在2020年5月份结束的“砂石高质量发展万里行”浙江站调研中,调研团队曾对浙江交通集团的砂石布局进行了深入了解,走访了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总部及旗下丽新矿业、浙交矿业,该公司明确表示将发力高品质机制砂生产。
据悉,未来几年,浙江省将有一些列工程道路建设需要开工,未来交通建设工程砂石料需求量还将大幅提高。机制砂的全面推广,已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