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枣林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420582-10-03-081336)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当阳市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建设时产不少于1000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的加工生产线(包含生产车间厂房及生产加工设备)。根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品加工的实际需求,加工生产线须为成套流水线设备,厂房总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层数为一层,单个厂房跨度长度不超过27米。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交钥匙工程。
4、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700.00万元(含设备费用)。
5、项目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具体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任务书为准)
①设计工期:35日历天;
②施工工期(含设备采购及安装):330日历天。
6、项目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承诺:满足产能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质量承诺: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须是建筑石料加工整体设备(含破碎、筛分等功能)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制造商上传相关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经销商上传制造商授权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施工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③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近6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5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社保缴纳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11、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设计、施工单位。)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4、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4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不同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4日9时0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密封电子光盘或U盘)递交件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厅(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公开进行。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玉阳路127号
联系人:刘荣春
联系电话:139720266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田赟
电 话:15872552135;1387269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