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全面启动全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
通知指出,在闽江、九龙江、沿海主要水运、海运码头周边适度布局一批砂石加工基地或集散中心,开采生产区域矿产、土地联动出让,一体化开发利用,合理规划封闭式运输皮带廊道用地,尽快形成新的优质产能。结合海洋地质调查成果,在福建省所辖海域布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用于海砂等海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障工程建设对砂石土资源的需求。
通知指出,为简化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加快形成全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和数据库,除市委市政府有专项要求外,其他设区市不再编制市级规划,相关控制性指标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后,由省级规划直接予以细化明确。
通知强调,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突出精细化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管控理念,因地制宜,细化规划管控措施,优先保障对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查与开发,划定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矿山数量不得突破区域规划指标限制,最低开采规模、“三率”水平达标率和矿区生态保护指标不得低于上级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