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非法利益,村组长广邀村民3次打砸合法砂场;不给钱就闹事,向砂场老板索要钱财...
矿山与周边居民如果产生嫌隙,似乎就是一个死结:居民把砂石企业当成眼中钉、摇钱树,企业则把居民看成“刁民”,企业受不合理诉求影响而停工停产者不在少数。
据柳州晚报报道,身为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龙塘屯的村民小组长,张某为达到龙塘屯村民实际掌控洛清江龙塘屯河段采砂权的目的,以防止水土流失为借口,先后3次纠集村民打砸具有合法资质的砂场,以投掷石头、威胁、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进行滋扰阻挠采砂。
2017年9月,团伙中的卢某军还曾以不给钱就带人去砂场闹事为由,向砂场老板吴先生索要2万元,吴先生被迫给钱。
最终,2019年5月27日,鹿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等19名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恶势力团伙的特征,应认定为恶势力团伙,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19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解气吗?
对文中受了委屈的企业来说可能是的,但对部分有类似社区问题的砂石企业主来说,他们感到的可就是无能为力的苦涩。
矿山与周边居民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其中曲直与复杂不足为外人道。矿山社区关系问题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基层事务永远是人情世故、各种利益的博弈,而企业所能做的就是紧紧守住合法的底线。
砂石骨料网一直强调:依法治国是砂石企业最大的倚仗,合法合规是砂石企业最强的保险。本文采砂场正是得益于依法治国、法院正确处理了群众“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
“村霸”不应存世,“矿霸”也不应该,砂石企业当然可以作为村民从事合法劳动的“摇钱树”,企业开发当地资源,如果不进行法律法规要求的投入,也不予当地回报,吃干榨净一毛不拔,何谈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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