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砂产业该如何发展成为业内讨论的话题。由于各地建筑用砂需求量居高不下,且近年来内河、长江一带的河砂开采量急剧下降,而海砂开采利润相对较高、海洋作业管控难度大,导致本要被禁止的沿海海砂产业进退两难。业内人士呼吁,是该打开这个“结”的时候了。
笔者调研发现,去年下半年,由于国内多地的外运天然砂断供,让原本就缺乏本地可采砂源、只能长期依赖外来建筑用砂的一些沿海城市,“砂荒”问题日益严峻,甚至导致多个项目工程停工。在大家的呼吁下,有地方政府迅速行动,深入调研和分析市场,并及时出台相应政策,通过大力推广和发展机制砂,提高机制砂在建筑用砂原材料中的占比,缓解海砂、河砂等天然砂日益紧缺的市场趋势。
今年初至今,沿海某市已多次召集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以及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市场调查和研究,并拟定最新的关于高质量发展机制砂的若干意见。该市还大力挖掘和拓展外贸砂市场,针对主供地自己“吃不饱”,外运受到限制,该市将砂源地拓展至东盟国家,目前已向马来西亚进行采购,同时还在积极拓展印度尼西亚等地市场。
但该市的做法并不能彻底解决国内“砂荒”问题,一定时间内市场对海砂还有需求。而海砂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海洋矿产资源,是海洋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洋生物、洋流、地质构造赖以存在的重要前提基础。因此,对于海砂的利用必须严格审批、规范开采。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中提出的措施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谓及时雨,对砂石行业发展必将起到促进作用。
笔者经过调研,有几点建议:
首先要解决采挖合法性问题。自国家海洋局把海砂开采海域审批权限下发地方后,地方出于保护本区域生态环境要求,提出禁止采掘海砂、禁用海砂,但事实上很难做到。因为采砂者的出路问题无法在短期内解决,由此涉及社会稳定问题,让当地政府无法完全禁止。尤其是沿海城市,用海砂方便,价格有时也比较实惠,所以要明确海砂如何采挖为合法。需要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将现有船只的海砂开采纳入依法依规的轨道,合法持证开采海砂。同时从重从严打击违规采砂、非法偷运行为。
其次要解决机制砂替代问题。机制砂投入成本高,无论是设备添置还是矿产资源的收储,一般企业踏不进这个门槛。在大力倡导“两山”理念的今天,矿山开发面临环保压力。而且有的地方石料资源非常有限,开采时间有限。虽然可以利用道路、隧洞建设开挖的石料资源转化机制砂,但需要形成有效机制,整合资源,合理利用原本放弃的石料,变废为宝。
第三,应加强海砂砂场管理,消除阶段性价格畸高现象,确保海砂质量。海砂在淡化加工过程中往往存在只求效率、不讲质量的现象,导致海砂的淡化处理不符标准,投入建筑市场后容易造成腐蚀钢筋等潜在风险,严重危及建筑市场安全;部分海砂淡化不彻底,给建筑物带来巨大隐患。因此,加强海砂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第四,有必要开展全国海砂资源调查和环境影响综合评价工作。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取有实力的科研单位,对各地海域海砂资源进行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对海砂开采影响海洋环境进行综合科学评价,在此基础上制订海砂开采规划,划定可采区域,提出开采控制量,实行轮流开采。
另外建议加快区域性、地方性的砂石交易综合平台建设,统筹规划各地海域海砂开采、海砂过驳的协调平衡,加强税收管理,确保有序公平交易。
此外,专业人士认为,海砂开采不能局限于一地或集聚于某几个地方,应倡导鼓励沿海有条件的地方开采海砂。长期局限某地,海洋生态环境压力太大,也不利于区域港口建设、船只航行安全。司法机关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现线索,分析原因,找准措施,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建议,提供可供执行的执行方案。按照海洋区域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在海砂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犯罪打击结合方面,有更加精准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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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始打击非法盗采运输海砂行为
针对盗采海砂严峻形势,以及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海砂等违法行为,中国海警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于4月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根据《通知》,中国海警局和中央三部门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至11月30日联合开展系列执法行动,开展海砂开采运输综合整治,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遏制非法开采运输海砂高发态势。
开展海砂开采运输综合整治
对海砂开采运输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主要对海砂资源富集区、经批准的海砂开采区、采运砂船舶等实施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经批准开采海砂、超批准范围开采海砂、开采海砂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以及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海砂等违法行为。
各部门分工: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海洋主管部门严格海砂许可管理,督促海砂开采企业和个人规范开采;
各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加强对港口码头砂石装卸行为和海砂运输船舶检查;
各级海警机构和地方海上执法机构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查处非法开采海砂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批准从事开发利用活动以及采石挖砂、砍伐林木、非法捕捞、非法捕猎等破坏海洋自然保护地生态和资源的违法行为。
针对盗采海砂严峻形势,深入开展摸排调研,研究具体应对措施,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地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遏制非法开采运输海砂高发态势。
广东、海南开展海砂资源勘探
2020年3月13日,海南省海砂资源储量勘查也全面启动,海南省地质局负责实施对海南岛周边海域的海砂勘查评价,摸清海砂资源家底,对重点海域进行详细勘查。
同月,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拟对开展广东江门、阳江,海南莺歌海镇近海海域海砂地质钻探进行外协招标。
根据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2020年度外协委托业务公开招标公告,进行海砂资源勘探的至少有两个位置:
广东江门、阳江近海海域海砂地质钻探,获取30m以浅地质样品,基本查明海砂所在层位和厚度等,摸清调查区内海砂资源分布和类型,估算海砂资源量,开展海砂质量和含矿性评价,为广东海砂出让区选址提供数据支撑。
海南感城-莺歌海镇西部近海海域海砂地质钻探,获取30m以浅地质样品,基本查明海砂所在层位和厚度等,摸清调查区内海砂资源分布和类型,估算海砂资源量,开展海砂质量和含矿性评价,为海南海砂出让区选址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