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河湖局印发《2020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要求今年加强长江、黄河以及全国河道采砂整治,鼓励河道砂石统一开采管理,指导督促各地按要求加快相关河道采砂规划编制。
加强长江、黄河采砂管理
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防止非法采砂反弹。公布责任人名单,进一步压实责任。组织长江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暗访巡江。指导沿江各地落实长江采砂船集中停靠和采运管理四联单制度,严格管控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建立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召开合作机制领导小组会议,适时组织开展统一清江或联合执法行动。
开展黄河干流采砂专项整治。以晋陕峡谷段为重点,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压紧压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黄河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合理利用 鼓励河道砂石统一开采
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研究制定长江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为全国范围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提供经验借鉴。加强调研指导,加大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力度,组织开展水库淤积砂利用试点,推进河道采砂与河道治理相结合,积极盘活河砂存量。同时,配合做好机制砂推广应用等工作。
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加强行业指导,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科学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以规划为依据,依法许可采砂,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鼓励河道砂石统一开采管理,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
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
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公布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河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4个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制度,配合发展改革委制订《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实行疏堵结合,明确“开前门”“堵后门”相关措施。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指导督促各流域、各地结合实际,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障大江大河河道采砂秩序总体可控,同时对于中小河流非法采砂问题,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切实维护采砂秩序,确保河道安全。
分析研判河道砂石供需形势
加快推进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组织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完成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长江中下游、黄河、淮河、珠江、松花江、辽河重要河段和漳河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指导督促各地按要求加快相关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应审尽审,应批尽批。
加强河湖管理相关基础工作。分析研判河道砂石供需形势,夯实河道采砂管理基础。对长江干流采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组织编辑河湖长制典型案例。举办河长制、河湖管理培训班,召开全国河湖管理工作座谈会。做好《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制修订立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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