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据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报道,淮河非法采砂团伙成员罗某利用治砂办厨师的身份,当起了卧底。
当“内鬼”期间,罗某成功打听到了执法信息,连续逃避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几次打击。然而,罗某的行为没有逃过人们的视线,在掌握证据后,蚌埠警方再次出击,对罗某实施了抓捕。
2019年4月3日,蚌埠中院开庭二审终审了此案,以非法采矿罪,依法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罗某标、江某建等人五年、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并处的罚金。
经法院认定,罗某标系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治砂办厨师,其利用自己工作形成的便利条件,可以探听到市河道局、沫河口镇治砂办工作人员检查淮河流域沫河口水域是否有非法采砂活动的时间和地点等消息。被告人江某等人以给罗某标股份、提成的方式,邀约罗参与非法采砂活动。
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罗某标组织安排被告人江某建、顾某会等采砂船主避开市河道局、沫河口镇治砂办的检查,多次在淮河流域沫河口水域进行非法采砂活动。同时被告人罗某标为采砂船主联系买砂货船,直接向买砂船主收取部分卖砂款,之后再与采砂船主进行分红,并安排被告人李某、程某刚的吊机船为采砂船提供服务。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标明知被告人江某建、赵某等人未办理采砂许可证,仍组织、指挥五被告人在属于禁采区的淮河流域多次实施非法采砂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