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检察院在三个工作日内依法从快对四起涉嫌敲诈勒索罪的1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这是四起由村书记、村主任等村干部组织、策划,相邻村屯之间多次效仿,涉案人数达70余人的案件。
据了解,2018年4月末,库伦旗扣河子镇丁家仗子村村书记史某甲见村中常有兴隆矿业公司(化名)的翻斗车往返村中水泥路,向附近建筑高速公路的工地运送石料,史某甲于是授意村主任陈某某唆使该村白塔子小组村民于某某组织十余名村民在村中水泥路拦截过往车辆,以污染环境不让通行为由进行敲诈,从兴隆矿业公司非法索取人民币20000元私分。
2018年6月中旬,该村杨家杖子小组组长史某乙效仿史某甲等人行为,通过微信群组织二十余名村民,先后作案三次,从兴隆矿业公司非法索取人民币14000余元私分。
2018年7月份,双庙村闫家店屯闫某某等19人,效仿史某甲等人行为,拦截过往运输石料车辆作案1起,从兴隆矿业公司非法索取人民币4500元私分。
2018年8月16日22许,先进村柳树底下屯村民陈某某等四人纠集20余名村民,效仿相邻两村作案1起,从兴隆矿业公司非法索取人民币2400元私分。
四起案件涉案人数达70余人,对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破坏。案发后,库伦旗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由检察长带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为公安机关固定证据提供引导意见。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后,该院组建以检察长带头的“捕诉一体化”办案团队,详细梳理案件,精准细致审查,对案件中起组织作用的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