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欲整合采石矿山并重新出让 可直接进场建设

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17-08-11
摘要:净采矿权是指采矿权出让前期的相关政策处理到位,竞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属物及固定资产权益制约,可直接进场开展矿山建设的拟出让采矿权。

为从源头上解决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瑞昌市计划推进露天采石场净采矿权出让。

净采矿权是指采矿权出让前期的相关政策处理到位,竞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属物及固定资产权益制约,可直接进场开展矿山建设的拟出让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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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相关工作,瑞昌市部署对现有正在开采的矿山进行整合。

一是对矿山界内资源充足按现在的生产规模还可开采3年以上的矿山予以保留,并进一步对矿山进行规范和整顿,使矿山依法依规开采。

二是矿山资源储量不足,在交通、区位优势等方面符合净采矿权出让,企业有意向且有重新出让价值的矿山,由政府收储,实施净采矿权出让。

三是对界内资源储量按实际的生产规模不足2年、不符合净采矿权出让的矿山,要采取限期开采。采取江浙一带“以矿治矿”的成功经验,督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项目恢复治理。

四是对矿区范围之间不符合安全距离的矿山一律列入整合范围。

对新设矿权,一律待政策处理到位后方可出让。

此外,瑞昌市计划合理设置政策处置费的额度和底价,最大限度地提高准入门槛,积极吸引大企业、大集团、深加工企业来竞拍摘牌,采取“饥饿式供给”有序地供应净采矿权出让地,做到成熟一家、出让一家、成功一家。

瑞昌市要求 ,矿山企业开采、生产设计标准必须具有前瞻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设置整山头整体式、建造水库式、阶梯式、工业园区式,最终交给政府的是能进行二次或多次利用的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