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材股份发布关于中建材与中材战略重组相关公告,公告表示,目前中建材集团对中材股份全面要约义务已经豁免,中材股份不保证战略重组最终会落实或完成。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兹提述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月25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团」)正在筹划的可能战略重组事宜(「战略重组」)。战略重组尚待有权监管机构批准。
本公司近日获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收购守则」)规则26.1条注释6(a)(i)项豁免中建材集团因战略重组而须就本公司股份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的义务。本公司将根据收购守则及╱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适时就战略重组的进展作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概不保证战略重组将会落实或最终得以完成。本公司股东及公众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高度审慎行事。本公司将就战略重组进展事宜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刘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