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长江 湖北477个非法码头下月将停止作业

来源:荆楚网
时间:2016-03-24
摘要:本月底至5月底,湖北鄂州将全面向非法码头“宣战”,有针对性地规范或取缔全市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码头、长江干线非法砂石码头及非法采砂活动。

  日前湖北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联合新闻发布会透露,湖北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共有477个,占用岸线56639米,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督促责任主体于今年4月1日前停止作业、自行拆除码头设施,恢复长江岸滩原貌。

  湖北位居长江中游,拥有1/3的长江干线航道通航里程(1038公里),保护好、利用好、开发好稀缺的岸线资源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据介绍,非法码头严重浪费岸线资源、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干扰航运市场正常秩序。

  非法码头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干线无证码头核查工作的通知》进行界定,主要为:不符合港口岸线利用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无港口经营许可证、违规占用港口岸线的非法码头。

  从摸底排查情况来看,湖北无证码头的成因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码头,在2004年《港口法》颁布实施前,部分码头已客观存在;二是受经济粗放型发展影响,一些地方在长江沿线建设了一些简易的、低效率利用岸线的砂石码头等;三是在2004年《港口法》颁布实施后,部分单位和人员受利益驱使,不按规划未经审批,抢占岸线资源,非法建设营运“黑码头”。

  对于非法码头,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敦促责任主体务必于2016年4月1日前停止作业、自行拆除码头设施,恢复长江岸滩原貌。逾期未拆除的,市县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以罚款;当地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费用由非法码头的责任主体承担。

  据了解,今后,湖北省将加强长江港口岸线资源保护,对新建码头项目实行最严格的审批制度,限制投资强度小、产出率较低的码头沿长江建设。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