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预拌混凝土环保设施配备率须达95%

来源:中国建材报
时间:2015-07-16
摘要:继湖北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后,湖北省住建厅近日出台行动方案,决定自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明确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地环保配套设施配备率必须达到95%以上。
  继湖北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后,湖北省住建厅近日出台行动方案,决定自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明确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地环保配套设施配备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为了改变混凝土行业的“光灰”形象,努力减少环境污染,湖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会同环保、质检等部门联合行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粉尘、扬尘、废水、废渣污染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生产整治。对未办理环评手续或未通过环评验收合格,以及粉尘、扬尘、废水、废渣等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粉尘、扬尘、废水、废渣治理不力,环保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勒令停产整顿,并予以曝光,同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档案。

  在强力整治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污染的同时,湖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也积极树立行业样板,先后支持和引导建成了荆州强达、武汉亚东恒源等绿色搅拌站,其中,荆州强达公司已达到国家三星级绿色预拌混凝土企业标准,其“零排放、花园式”的形象成为该省新一代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代表标识。

  目前,湖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围绕国家新颁的《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与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绿色生产规程》),正在加紧起草《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实施细则》,该《细则》预计下半年正式实施。据介绍,该《细则》要求,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绿色生产规程》“星级标准”建设;对老企业则将进行改造和升级,整治达标最后限期初步定于2016年12月31日,对到期仍不能达到绿色生产最低星级标准的企业,将取消其资质。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