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发布商混企业等8大类扬尘防治标准

来源:潍坊日报
时间:2014-09-23
摘要:为加强控制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潍坊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该市发布最新扬尘防治标准。本次标准发布,主要针对建筑施工、房屋拆除、道路施工、道路保洁、渣土运输、露天堆场、商混企业、裸露土地等8类扬尘污染源,制定了78条扬尘防治标准。
  为加强控制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潍坊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该市发布最新扬尘防治标准。
  
  本次标准发布,主要针对建筑施工、房屋拆除、道路施工、道路保洁、渣土运输、露天堆场、商混企业、裸露土地等8类扬尘污染源,制定了78条扬尘防治标准,要求有关部门及企业逐一落实责任公示、专人保洁、密闭、覆盖、围挡、硬化、清扫、洒水、冲洗、绿化等具体要求,确保10月底前,全市扬尘污染源全部实现规范化处置、标准化管理,基本消除扬尘污染。
  
  1.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进行保洁,每天清扫工地内部和车辆进出口直至城市公共道路,定时洒水降尘,确保工地内外区域整洁、湿润、不扬尘。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周边应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在主次街道、景观和繁华区域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它区域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道路及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闲置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材料,或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临时绿化等抑尘措施。土方开挖时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禁止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在工地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专用设施,对所有出场车辆进行全面冲洗,杜绝带泥、尘出场。
  
  2. 房屋拆除施工扬尘防治标准。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定期清扫、洒水降尘,保持拆迁施工现场整洁湿润不扬尘。专人负责清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上路。拆除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主次街道、景观和繁华区域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它区域不低于1.8米。必须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降尘,做到边洒水降尘边拆除。拆迁现场的渣土和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必须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对轮胎、车身进行清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气象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应停止施工。
  
  3. 道路与管线施工、维护扬尘防治标准。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进行保洁,每天清扫积尘并洒水降尘,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湿润、不扬尘。在道路上施工应实行分段封闭式施工。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标准围挡,现场周边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围挡。开挖过程必须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当天不能回填或清运的土方应进行覆盖,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施工道路两端及主要入口设置禁行标志,严禁车辆通行。严禁现场焚烧沥青:道路施工、修补作业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熔融沥青,严禁使用相关的落后生产设备。
  
  4. 建筑渣土运输扬尘防治标准。施工单位应指定夜间保洁人员,按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及时对进出工地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清扫和冲洗,确保车辆冲洗设施正常使用,严禁车辆带泥上路。严格实行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建筑渣土物料运输,杜绝无证运营。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全密闭措施,严禁非密闭化车辆进入渣土运输市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入城市道路前必须进行有效清洗,严禁带泥上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应当配备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并纳入城市管理数据化平台系统,实现对运输车辆作业情况的实时监控。
  
  5. 道路保洁扬尘防治标准。道路保洁单位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扬尘防治工作,确保道路干净无积泥砂石、无浮土扬尘。城市主次干道全部实行机械化湿式吸扫作业,严禁使用干式清扫设备作业。背街小巷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主次干道除降雨、结冰期外,每天实行3洒1冲作业,高压冲洗应冲刷路面和路牙石,确保道路积尘冲刷干净。炎热、大风天气应适当提高冲洒频次。下水道清疏污泥应当日清运,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6. 露天物料堆场扬尘防治标准。堆场单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保洁,每天清扫堆场内部和车辆进出口直至城市公共道路,并定时洒水降尘,确保堆场内外区域整洁、湿润、不扬尘。堆场单位应优先考虑采用密闭措施,建设配备有收尘设备的物料仓、库。堆场的场坪、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及时清理散落路面的煤炭、粉煤灰、水泥浆等物料,路面不得有煤灰、粉尘、碎渣,并定期洒水、冲洗、清扫道路,确保路面干净整洁不扬尘。物料堆场外围应建设围挡、防风抑尘网等防风抑尘设施,防风抑尘网高度一般应高于场内物料堆存高度15-20%。堆场内应安装固定式自动喷淋设备,喷淋设备不留死角,必须覆盖全部堆场,有完整的喷淋设施使用运行记录。物料堆应覆盖防尘布、密目防尘网等防尘布料,装卸物料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运输车厢应采取全密闭措施,严禁敞开式、半敞开式运输,杜绝沿途洒漏。堆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专用设施。对所有出场车辆进行全面冲洗,杜绝带泥、尘出场。
  
  7. 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扬尘防治标准。厂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保洁,每天清扫厂区内部和车辆进出口直至城市公共道路,生产期间每天洒水降尘不少于2次,炎热、大风天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确保厂区内外区域整洁、湿润、不扬尘。大门口内侧须设有洗车设施,洗车设施应满足《潍坊市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自建洗车设施设置标准》,对出门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的地面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骨料堆场和配料地仓(含进料口)四周加装不低于10m的防风抑尘网和喷淋降尘设施,喷淋范围覆盖整个堆场,实现骨料装卸、装运、筛砂和配料在防风抑尘网围合区域内完成。物料应当实现密闭输送,且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城市建成区外延5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以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重点控制企业除满足上述标准外,还须达到全密闭车间生产要求。
  
  8. 城市公共区域裸露土地绿化标准。空闲地块:根据用地性质及周边环境风格进行规划绿化,与周边景观融合。裸露树穴:道路及广场上的树穴加盖透气盖板、塑料格栅,或者满种地被。林下裸露土地:距离路边5-10m范围内的林下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培育自然植被。城市道路裸露土地:面积过小、土层过薄等零星部位直接硬化铺装,道路红线外绿地中的林下裸露土地,沿路边5-10m宽度范围内应满铺草皮或地被,以外范围培育自然植被。高速公路、铁路等城区段两侧裸露土建设为乔灌草结合的绿色长廊。绿地退化裸露土地,通过更换退化草坪等措施,恢复景观。城区河道裸露土地,在不影响泄洪的前提下种植湿生植物或挺水植物等。城市近郊边角荒弃土地,以培育自然植被为主,加快绿化覆盖。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