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宝丰县国土资源局按照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2013年度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
为加强此次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矿产资源所、铝粘土所、储量股、开发股、征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采矿权人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年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此次年检重点对全县范围内持证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年度开采设计实施情况、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矿产资源储量占用登记、储量动态检测和采矿权标示牌设立情况、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年检相关要求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矿山企业确定为不合格矿山,采矿登记机关不再为其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转让等登记手续。
通过年检,全县辖区内共有矿山企业29个,其中:省级发证矿山13个,市级发证矿山3个,县级发证矿山13个,应参加年检矿山28个,年检率100%,实地检查率100%,同时,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6.47万元。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