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来源:天山网
时间:2014-06-17
摘要:6月16日出台的《新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7年,乌鲁木齐市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6月16日出台的《新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7年,乌鲁木齐市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PM10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是目前乌鲁木齐市大气环境的首要污染物之一。
  
  2012年,乌鲁木齐市PM10年均浓度值为0.145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0.45倍。以2012年为基准,下降25%以上,就意味着PM10浓度要达到0.108毫克/立方米,基本达到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0.1毫克/立方米的标准。
  
  “每年至少要下降5%,压力很大。”乌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2012年乌市实施“煤改气”工程后,2013年又投入资金137亿元,采取了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但其中PM10年均浓度值0.141毫克/立方米,超标0.41倍,比2012年仅下降2.8%。
  
  近年来,随着市各项工程施工和机动车数量的逐年增加,乌市夏季PM10浓度上升趋势明显。监测数据显示,自2009年至2013年夏季6-8月期间,乌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连续五年持续上升,年平均增速超过10%。
  
  根据实施方案,到2014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和乌鲁木齐市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自治区将启动应急预案,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实现全区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区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实施方案解读:
  
  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自治区将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2014年底乌鲁木齐市全面完成企业搬迁入园工作。2016年启动全疆所有县(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工作。今后,所有新、改、扩建的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要全部进入园区。
  
  联防联控区域扩大
  
  为有效治理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新疆曾划定以乌鲁木齐为中心,联手附近昌吉、阜康、五家渠,四城合作形成联防联控区域,综合治理大气污染治理。
  
  实施方案中,联防联控区域扩大至八个区域,将在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库尔勒市分别设立自治区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
  
  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方案中要求,通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等工程建设,到2017年底,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全疆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方案中要求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自治区将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
  
  露天烧烤将被严格控制
  

  实施方案鼓励市民家庭逐步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同时要求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甚至露天烧烤和区域燃放烟火也在方案中被提及,将会严格控制。


编辑: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