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砂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国家矿山安监局发文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22-01-12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明确本地区各类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定整合关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旨在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非煤矿山安全监察体制,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砂石矿山作为被关注的对象之一,行业同仁需提高警惕,加强自我规范。

4.jpg

《意见》明确指出8大主要监察内容: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

地方政府要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确定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等情况。

2、落实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情况

地方政府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矿种和重大风险隐患,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并有效实施本地区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细化安全准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要求;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严格考核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落实监察意见,并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反馈整改结果等情况。

3、推动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监管力量建设情况

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强化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

4、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情况

优化非煤矿山产业结构,明确本地区各类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定整合关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尾矿库治理、停产停用尾矿库闭库及销号工作;推动非煤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严格开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禁违反规定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情况

明确每一个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对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依法严惩未批先建、乱采滥挖、数据造假、隐瞒作业地点等严重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非煤矿山安全联合执法机制等情况。

6、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对相邻矿山实施重大风险联防联控;督促非煤矿山建立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7、强化对非煤矿山工程施工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情况

强化外包施工单位监管,对于违法发包、分包、非法转包、以包代管,租借资质、挂靠资质、以合作等方式变相出卖资质和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报告,以及不具备条件培训、不按照大纲培训、不按照标准考核、不依法建立培训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

8、开展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情况

落实“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问责追责;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严厉打击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事故责任等情况。

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实行分级负责、主要方式方法、坚持多措并举的监察方式和程序,提出问责建议、定期报告情况的监察结果处置,并对监察频次和工作要求进行说明。

《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