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砂石采矿权出让热度不减,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砂石矿权出让成为贡献地方财政的一大来源,浙江、广东、江西等省份均有高价矿成功出让。与此同时,砂石价格保持高位运行,具有砂石骨料业务的上市公司披露的毛利率较高,如华新水泥的62.59%、海螺水泥的68.34%等,也引得各路资本也纷纷入局。
虽然砂石骨料行业市场火热,但随着新发展理念及生态文明建设入宪,砂石企业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国家对矿山出让、开采和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体现绿色发展的有关法律不断推出。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砂石出让登记改革和净采矿权出让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小强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小强律师表示,从砂石采矿权出让改革新政可以看出,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是国家政策的鼓励方向。在新政推动的大背景下,天然砂石、机制砂石、再生砂石、工程砂石等结构将发生大变化,顺势而为,建设砂石绿色矿山、智能矿山,实现高质量发展是现阶段行业同仁们需关注的头等大事。
但范律师也指出,政策规范固然是好事,当前砂石采矿权出让文件却往往会存在以下十大常见问题:
1、部分出让机关信息披露不充分、服务不到位;
2、对竞买申请人的部分限制条件不合理、甚至违法;
3、各地砂石采矿权出让期限大相径庭;
4、要求采矿权出让收益一次性缴纳问题;
5、设置竞买保证金问题;
6、存在对企业自主经营权非法限制情形;
7、采矿权出让收益之外的费用明目多且金额较大;
8、部分地区违规设置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
9、办理采矿权登记所需材料大相径庭,前置要件较多;
10、净采矿权出让要求落实不彻底。
砂石采矿权出让乱象对潜在竞买人、竞得人会造成一定的危害。针对这种情况,范律师建议砂石投资者顺势而为,全面、主动、积极学习涉矿法律政策及有关砂石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增强敏锐性;谨慎投资,从砂石采矿权一级市场受让采矿权应提前做好充准备;合理估受让一级市场砂石采矿权与二级市场并购,采矿废石等投资路径;勿触刑事底线,合规运营;树立法治思维,利害关系人要依法、顺势理性维权。
在即将召开(10.9-11)的“黄果树论坛·首届中国(西南)砂石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峰会”上,范律师将与参会众人分享“砂石采矿权出让改革新政背景下的投资者权益维护路径”,更为详细的对重点内容进行讲解,欢迎感兴趣的朋友们前来参会。
范小强,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专家库成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专家讲师团成员、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理事,擅长涉矿行民、行刑交叉案件、涉矿并购、矿业政策研究及培训等领域。
关注自然资源部及审判机关出台的涉矿规范性文件,曾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 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矿业权抵押管理办法(专家稿)》 等文件积极建言献策;著有《矿业权抵押担保风险分析及防控》,主编《地矿类常用行政法律规范性文件汇编》;应邀参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油气中心等智库单位组织矿法配套三个行政法规修改研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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