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45%以上 年开采总量不超过2.1亿吨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21-09-09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提出到2025年,矿产年开采总量控制在2.1亿吨以内,在采矿山数量控制在320个以内,全省矿山平均年生产规模达65万吨,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45%以上。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全文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主要包括发展基础与形势研判、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规划》指出,深入践行新使命,科学谋划“十四五”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蓝图要坚持保护优先与绿色发展、资源高效与合理利用、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系统思维与创新引领4大原则,引导开展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绿色开发,推进自然资源利用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和全面节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助力江苏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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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还提出了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主要目标,包括划定19个省级重要矿产保护矿区,新增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面积27.61万公顷(414.15万亩);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矿产年开采总量控制在2.1亿吨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45%,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等。

《规划》强调要以苏中苏北地区为重点,补齐区域交通、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打造衔接有效、功能全面的省域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到2025年,该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75%以上;整合沿海港口资源,建设一批临港产业园区和现代化新港城、一批宜居宜业临海特色小镇。

《规划》提出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采选和环保技术、装备和工艺及管理理念等方面具备全国先进水平的矿山企业为依托,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绿色矿山建设对象覆盖所有开采矿种,完善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开展重要矿产保护与储备,划定并明确重要矿产资源保护矿区名录,明确保护矿种及其保护区域,建立完善的江苏矿产资源保护储备体系,强化优质资源保护与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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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出要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围绕国家重要矿产、江苏优势矿产等,统筹部署调查评价与勘查,加大调查勘查投入,力争找矿新突破,新圈定一批找矿远景区、找矿靶区,新增一批资源储量。科学划定重点开采区、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鼓励引导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建筑石料,保障建筑石料供应。

《规划》表示,要推动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1、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到2025年,矿产年开采总量控制在2.1亿吨以内,在采矿山数量控制在320个以内。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进一步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到2025年,全省矿山平均年生产规模达65万吨,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45%以上。鼓励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

2、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鼓励推广矿产资源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科学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提高全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矿山“三废”资源利用率,全省重要矿产开采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96%以上。

3、推进矿地融合发展

探索矿产资源开采与土地资源、采矿地下空间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整治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矿业开发模式,实现矿产资源、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

《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