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求采石场数量保持在1150个 拟建1亿方以上特大型建筑石料生产基地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21-05-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拟在在广州、珠海、韶关等市要重点建设若干储量规模1亿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型建筑石料生产基地。

日前,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科学合理扩大资源有效供给,积极推进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构建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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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筹规划产业布局

1、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

    编制《广东省建筑石料资源专项规划(2020—2030年)》,摸清全省石料、现有采石场保有储量等资源情况,统筹考虑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全省采石场数量保持在1150个,确保在2022年底前达到全省年产建筑碎石类建筑石料3亿立方米(实方)的总产能要求;在广州、珠海、韶关等市要重点建设若干储量规模1亿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型建筑石料生产基地,鼓励鼓励新设采石场同步配套20%以上的机制砂产能。

2、科学谋划河砂开采利用

编制《广东省河道采砂规划》,全面摸清广东省河砂总体情况和资源储量,合理确定河道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等,及时调整或取缔论证不充分和简单“一禁了之”的做法,规范和引导疏浚砂利用工作。

3、合理开采海砂资源

合理选划海砂开采区域,落实《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进一步加大海砂勘查力度,确保有砂可采、有砂能采。

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建立机制砂石行业标准体系

制定统一的机制砂石生产、使用、质量检测标准和机制砂水泥混凝土用料配比标准,加强对原料品质的监测和控制能力;鼓励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产品质量档案制度,建立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质量联动机制。

2、加快推进机制砂石行业技术创新

整合行业资源,突破机制砂石颗粒整形、级配调整、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提高工艺装备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在机制砂行业应用,建设数字化智能工厂,打造数字矿山。

3、严格规范海砂使用

加强海砂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淡化海砂使用标准,控制海砂使用范围,并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产品供应档案制度;全面实施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立健全海砂全环节管理长效机制。

4、促进产业融合优化发展

鼓励规模大、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企业进入砂石领域,并向下游延伸产业链,至2025年实现产能1000万吨的大型机制砂石企业集团;支持建设绿色建材生产综合基地,引导粗放型或小型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建设生产基地与加工集散中心;推动生态区建设,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坚持推行绿色生产

打造一批生产智能化、环保效果好的精品砂料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动创建若干年产1000万吨以上的现代化机制砂绿色矿山示范基地,加大对废弃矿山的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力度。

三、推进替代砂源再生利用

鼓励和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价;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允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管理部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销售查处罚没的砂石,收益均纳入地方财政管理。

四、加强用砂保障

1、全面提高省内石料保障能力

将建筑石料采矿权作为出让重点,未能纳入年度出让计划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补;支持已有采石场剩余和毗邻资源利用;支持现有采石场通过技改扩能、升级改造等措施扩大生产规模;临时关停、被要求整顿的采石场,落实整治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复产。

2、积极拓展省外石料来源

鼓励与福建、海南、广西等省份衔接落实砂源,探索建立砂石省外供应基地,畅通进口砂石入境渠道。

3、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

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在市场配置资源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依托国有企业建立砂石专项储,对重点工程项目核量定向供应;探索疏浚砂优先供应河道沿线重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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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障应急砂石供应

针对防台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建立应急开采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由地方政府统筹启动应急开采和保障供应;有条件的地市应沿河道按环保要求设立适量砂石堆场,储存一定数量砂石,用于保障应急供应。

5、优化运输结构

完善内河航运基础设施网络,优化港口布局,加快集疏港铁路专用线建设;发展多式联运,推动中长距离砂石运输向水路和铁路转移;沿水运航道适当规范建设一批符合要求的上砂码头、洗砂场、砂石堆场以及外地砂石水运临时中转装卸点,解决砂石供应“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加强行业和市场监管

1、优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砂石生产企业合法权益;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研究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砂石项目,可享受豁免环评手续办理、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政策。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砂石行业全环节、全流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砂石、不按许可要求采砂石、无砂石合法来源证明、非法运输和装卸(过驳)砂石、非法改装车辆船舶设备、超限超载、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联合执法打击力度,并做好砂石拍卖收支管理工作。

3、规范市场秩序

全面加强对建筑工程砂石材料来源合法性和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砂石开采、运输、装卸(过驳)、经营以及混凝土预拌等经营者市场行为进行监管,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互通;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求情况;落实属地责任。各地级以上市要制定工作方案及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保障方案,统筹做好促生产、保供应、稳价格、强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