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矿山修复开发或受鼓励 中央正起草相关支持意见!

来源:法制日报等
时间:2020-11-05
自然资源部正会同国家林草局,正在研究起草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负责人在该部今日(11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自然资源部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市场化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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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自然资源部还推出了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成功典型案例(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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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在发布会上指出,按照十九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自然资源部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工程。

周远波表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必然对生态环境带来影响甚至破坏。长期以来,由于高强度的国土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开采以及海域开发利用等影响,使我国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历史欠账多、修复任务重、资金压力大,矛盾非常突出。

据周远波介绍,近些年,中央财政在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工程、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蓝色海湾建设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投入了一定资金,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但面对量大面广的生态问题,还存在不足。“一方面政府财力投入有限,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参与不足,形成了现实的瓶颈制约。”周远波说,必须动员社会力量,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切实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增加生态产品供给。

自然资源部今天推出的十大案件是,山东威海华夏城矿山生态修复;安徽淮北绿金湖采煤塌陷地治理;云南大板桥矿山生态修复;浙江长兴县原陈湾石矿生态修复及开发利用;河南辉县市五龙山响水河乡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山东莱西通过废弃矿山修复改善生态环境;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梁素海生态修复;上海嘉北郊野公园土地综合整治;湖北嘉鱼县官桥镇国土综合整治;浙江温州借助社会资本打进“海上花园”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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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王磊说,2019年以来,陆续出台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等政策文件,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支持政策。他表示,各地正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河北、辽宁、江西、甘肃、陕西、贵州、重庆和云南等8省份出台了实施细则,支持社会资本以参与、合作、特许经营等多种模式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王磊表示,目前自然资源部正会同国家林草局,正在研究起草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在激活产权权益、完善财政政策、降税减费、优化“放管服”等方面研究具体支持政策,力求将具体措施政策与商业模式结合起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拓展阅读

《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案例(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