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交通运输局针对苟竟辉委员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降低项目建设砂石地材资源成本的建议”(236号提案),将涉及交通运输事项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巴中市地方材料具体情况
巴中市境内地方建筑材料以灰岩碎石为主,其中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境内没有达到技术标准的原材料,现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料场有7家,主要分布在南江县和通江县,年生产能力在20万立方米以上的有四家,年生产能力在100万立方米的有两家,年生产能力在400万立方米的有一家。加上一些小规模的加工厂,我市地方材料年总产量在1000万立方米左右,远远满足不了巴中市的交通、住建、水利等基础建设需要。受质量和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巴中市在交通建设中砂石材料主要从汉中、南部、仪陇、旺苍、渠县等地购买,运距远成本高。2017年开始受环保和当地政策影响汉中、南部、仪陇砂石料场逐步关闭或是不对市外销售(仅供当地建设使用)导致我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地方材料极度紧缺。我市地方材料分布具体情况如下:
二、我市交通建设项目地方材料需求量
三、关于运输方式的建议
铁路运输经济里程一般在200公里以上,是点到点的运距,但不包括占道费(轨道)、占场费(货运场)、下车费、上车费、二次转运(汽车)等费用,目前巴中的砂石材料运距均在200公里以下,故当下汽车运输优于铁路运输。
四、工作建议
一是政府多审批矿山开采权,以满足我市地方材料的用量。二是国有平台公司参与开采,加大开采量,保地方税收,有效控制材料价格。